关于公布2007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招标立项课题的通知
浙社科规办[2007]31号
编辑:admin 时间:2007-8-10 9:32:00
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省社科发展规划领导小组批准,下列课题为2007年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重大招标立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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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成果形式 |
资助金额(万元) |
完成时间 |
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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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ZDZB01ZD |
“强县扩权”政策运行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以“义乌扩权”为例 |
陈柳裕 |
研究报告 |
8 |
2008-6-30 |
浙江省社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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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ZDZB02ZD |
浙江省农民工实证调研——国家调整农民工政策的社会影响以及完善政策建议 |
陈东凌 |
研究报告 |
7 |
2008-6-30 |
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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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ZDZB03ZD |
浙江现代服务业发展内在动力与制度供给研究 |
郑吉昌 |
研究报告 |
7 |
2008-6-30 |
浙江树人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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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ZDZB04ZD |
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
奚建华 |
研究报告 |
6 |
2008-6-30 |
浙江传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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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ZDZB05ZD |
浙江最低工资标准评测及其对就业的影响机理分析 |
刁宇凡 |
研究报告 |
6 |
2008-6-30 |
中国计量学院 |
课题负责人在接到本通知后,请到浙江社科网下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填写相关内容,并认真阅读协议书,在课题负责人处手写签名。特别注意:立项协议书A4纸双面打印。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三份报送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立项名单核对课题负责人所填内容,确认无误后在课题承担单位处加盖公章。协议书一式三份于9月30日前寄到省社科规划办,我办将在检查、盖章后将两份协议书寄回到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课题负责人与承担单位各一份存档。逾期无故未签协议者,视为放弃立项。
所有立项项目须在年底前写出基本观点及内容简要报告(4000-5000字)报省社科规划办,并于2008年6月底前完成研究报告初稿,送专家审读,不得延期。研究成果将汇集成相关系列丛书。
省社科重大招标立项课题成果为课题组和省社科规划办共同所有。未经招标单位同意,课题组不得擅自发表课题成果。课题组在向有关单位报送成果时,必须在成果封面注明“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字样。
请课题承担单位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保证课题高质量按时完成。
联系单位: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
联系电话:87053195 87053190
联 系 人:叶德清、王晓蓬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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