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宝,1979年生,博士,教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任浙江省之江青年学社轮值理事长、浙江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主要从事中小企业责任可续发展与ESG投资研究,取得了富有特色的研究成果。在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and Social Change、《社会学研究》《中国管理科学》《管理工程学报》等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第一作者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二等奖2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次,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浙江省社科联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和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十余项,研究报告获中央领导和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二十余次。同时,立德树人成果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二等奖,并入选教育部高校“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先后入选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之江青年拔尖人才、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并获得“浙江青年五四奖章”和“来青服务优秀博士”荣誉称号(青海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