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题 评奖 成果 出版资助 普及咨询 社团管理 民办社科机构 专家学者 学术动态 重要文件 政策法规 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科成果要报
多层次核心-外围模式:长三角经济的一个综合框架
编辑:admin 时间:2008-3-18 9:05:00
[提要]
  ●    长三角经济处在一种多层次区域经济构架之中,是一个处在中央、省(直辖市)域政府、地县级政府多级干预下的区域经济。不同科层的政府之间存在着普遍的地位非对称现象,带有较强的非对称博弈特征。
  ●    长三角经济是一个多种微观主体博弈的区域经济,这些主体包括垄断性国有企业、一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长三角区域市场上企业间的非对等地位,引申出非对称的博弈格局。
  ●    就长三角经济与其外部两个层次的区域经济互动关系来看,长三角与中西部两大地区之间的经济互动,虽然也有竞争,但总体上以融合为主。而在长三角与沿海其他两大工业化地带的经济互动关系中,竞争势头大于融合,竞争是主基调。
 
  浙江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赵伟教授在《浙江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上撰文,从转型的制度背景出发,提出了一个长三角经济体的综合分析框架。
  长三角经济是近些年国内经济学界持续关注的热点论题之一。迄今为止的研究大体上围绕以下四个论题展开:第一个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涉及面极其宽泛;第二个是产业结构与空间集聚,研究范围较窄;第三个是区域比较研究,最多的是对长三角与珠三角的比较;第四类属于对策性构想或建议。这些研究有两个明显的偏向:一个是框架上带有“孤岛式”特点,缺乏一个打通内外“区域经济”的综合框架;另一个是方法论上,多数研究缺乏规范经济学方法支撑,即使较规范的实证,大多忽略了中国作为转型经济的制度背景。本文试图按照规范的经济学范式,构建一个简单的区域经济综合分析框架。

  一、长三角经济:内外分层交汇的区域经济

  作为中国最重要的一个区域经济,长三角处在一种多层次区域经济构架之中。目前中国大陆经济可以划分为五个层次的区域经济,分别为(1)全国层次的三大地区,(2)大区域层次的跨省经济带,(3)省(市)际层次的经济区,(4)县(市)际层次的产业区块,(5)县域经济区。在这个多层区域经济构架中,长三角恰恰处在上下分层区域交汇的中位,须同时面对来自外部与内部两个不同层次、非对称的区域经济互动力量的作用。
  就区域外部来看,作为一个整体的长三角经济,处在两个层次区域经济关系的交汇点上:一个是全国层次的东部与中西部经济互动关系,另一个是大区域层次之沿海三大工业化地带的经济互动。无论就空间位置还是经济发展层次而言,长三角均须直面其他沿海发达区域的竞争。空间位置上,长三角扼珠三角与环渤海湾两大工业化地带南北交汇之轴域,与这两大工业化地带的对外开放区位大体一致。经济实力与发展水平上,长三角略高于其他两大工业化地带。这些都决定了这个地区实际上成了其他两大工业化地区“赶超”与竞争的共同目标,所要承受的外在竞争压力远高于其他两大工业化地带。
  就区域内部来看,长三角总体的区域经济构筑在三个层次的区域经济互动关系之上。第一个是两省一市之省域经济的互动关系。第二个是县—市际层次。无论在上海、江苏还是浙江,都已形成了一些各具特点的跨县、市产业区。第三个层次是县域经济。这个层次的区域虽然行政级别一致,但经济多样性很大。部分地由于国家法律赋予县域政府较大的独立运作权限,部分地由于县域空间的相对巨大,这个层面的区域有很大的独立组织经济的能力。按照国际区域划分典型规模,尤其是工业化先行国家的行政区划规模,无论在总体上还是其内部分层,长三角每一个层次的“区域”规模都不可谓小,都具有较大的自主组织经济活动的能力,这是长三角乃至整个中国大陆经济区域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
  研究长三角区域经济及其内外互动,必须置于内外多级分层的构架下进行。

  二、长三角经济:多级政府干预的区域经济

  在长三角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内外互动中,政府的作用非常重要。但总体来看,三个科层的政府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第一个科层是中央政府,主要是掌握资源区域分配权力的经济主管部门。中央政府对长三角区域经济的干预,主要借助三种机制进行:一为审批机制;二为投资机制;三为规划与调节、仲裁机制。
  第二个科层是省(直辖市)域政府。其与中央政府相仿,也借助审批、投资与调节等三个干预机制进行,但这些机制往往同时被纳入省域经济规划及其所贯彻的发展战略的大框架之下。因此省域经济竞争与融合,引伸出政府竞争,而政府竞争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规划战略导向上,由此形成事实上的政府间“战略博弈”。
  第三个科层是地县级政府。这个科层的政府负有组织与推动本地区产业发展的直接责任,官员“政绩”往往与经济发展指标挂钩。长三角共有128个地级市或市辖区,121个县或县级市。有关区域经济发展的最实际决策权力与责任,大多落在县级政府肩上,政府创新的最大突破,也大多发生在县域层面。县域政府竞争,历来聚焦于产业发展上,而产业发展则几乎完全仰仗招商引资。由此决定了长三角县域经济竞争依然聚焦于资本与投资项目的争夺上。
  上述三个科层的政府之间,存在着普遍的地位非对称现象,因而彼此的战略或政策博弈,带有较强的非对称博弈特征。非对称博弈格局在很大程度上与行政长官或行政区级别的多阶梯性联系在一起。同样规模的区域,或其主要负责人,或整个行政区享有的级别不一。在中国这样一个中央集权与普遍的“上级服从下级,全党服从中央”治理结构下,行政区之间负责人地位的不对等,无疑会引伸出区域政府决策权限的不对等。在区域经济竞争与整合中,则意味着博弈参与者的不对称性,而博弈的不对称性终将对资源空间配置发生影响。

  三、长三角经济:多种微观主体博弈的区域经济

  作为中国最大同时无论在制度改革还是对外开放方面都具领先地位的一个区域,长三角为多种经济成分的共生创造了一流的环境,是目前中国微观经济组织成分最多,各种组织间能够共生共荣的最佳区域。就规模上来分析,长三角各种微观经济主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别:
  第一种是垄断性国有企业。主要是金融、能源、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巨型国有企业。这些企业一方面因其战略地位的重要,在战略性资源供给方面的垄断或准垄断地位,另一方面因其直接受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节制,本身的“行政级别”就很高,在与一般企业乃至地方政府的博弈中处在优势地位,带有某种“准政府”的特征,因此不可与一般企业同日而语。
  第二种是一般内资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和非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主要活跃于轻型制造业与第三产业的非主体行业,尤其是商贸流通领域。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揭示,目前长三角二、三产业拥有各类“法人单位”117.9万个,占全国(516.9万个)总数的五分之一强。如若减去近7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和数百家国有垄断性企业而外,仍有总数超过110万家的企业法人。这些“法人企业”加上516万户个体经营企业,构成了一个庞大的企业群体,是长三角地区最富有活力的经济决策微观主体。这个企业群体大多产权明晰,经营灵活,几乎完全受市场力量主宰。
  第三种是外商投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目前长三角地区共有各种外商投资企业7万多家(其中上海2.7万多家,江苏约3万多家,浙江近2万多家),总投资5千多亿美元。部分地由于受到国家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双重保护,部分地得益于各个层面区域政府的竞相追捧,外资企业要么通过游走于长三角不同地区的投资活动,要么通过在区域内外的经营布点策略,对长三角区域经济的内外互动,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与前述政府间非对称博弈格局并行不悖的,则是企业间的非对称博弈格局。一般市场经济,同一市场的企业除了规模因而市场力量与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不同而外,其他条件均是划一的,由此形成了近乎完全竞争的对称性博弈格局。长三角区域市场上企业间的非对等地位,引申出非对称的博弈格局。首先是内外企业之间,存在三个地位的“阶梯”:跨国公司处于第一阶梯,在各区域政府竞相追捧下其进入待遇最优;一般外商投资企业及港澳台企业处在第二阶梯,享有一定超国民待遇;内资民营企业处在第三阶梯。其次是国有垄断行业的企业与一般企业之间,垄断性行业的企业处在第一阶梯,其他企业处在较低阶梯。最后是三类企业之间。国有垄断行业凭借垄断加“准政府”地位处在最高阶梯,外商投资企业依托本国政府与中国政府的双边协定或地方政府优惠政策享有一定“超国民待遇”,一般民营企业则处在阶梯的末端,既无特权又无超国民待遇。

  四、长三角经济:内外多重互动的区域经济

  作为制度转型经济的区域经济,长三角区域经济的运行,同时诉诸两种机制:一种是市场竞争机制,另一种是政府干预机制。与成熟市场经济相比,无论是市场竞争机制还是政府干预机制,都带有转型经济的鲜明特征。其中市场竞争机制最明显的特征莫过于发育的不完整,主要市场尤其是重要生产要素市场的不完善性;政府干预机制的最大特征莫过于计划体制的遗留因子,不少政府部门干预经济的方式,总难以摆脱计划经济的惯性,有意无意地将规划当计划,将指导性数据当硬性指标。这两种并行机制在长三角经济各个区域层面的搭配比例不同。具体有三种情形:(1)政府干预主导,市场机制微弱。这在土地等重要生产要素配置方面最为突出;(2)市场机制主导,政府作用微弱乃至缺位,这在区域间轻型加工业配置、服务业发展方面的表现较为突出;(3)介于上述情形之间。在非行政区划层面,市场竞争机制作用较强;在行政区划层面,政府干预机制作用较强。
  上述两种不完善机制作用下的长三角区域经济,处在内外互动的状态,互动的主要态势有二,即融合与竞争,但这两个态势在各主要区域经济层次的搭配不一。
  就长三角经济与其外部两个层次的区域经济互动关系来看,主基调截然不同:一个以融合为主,另一个以竞争为主。具体来说,作为沿海发达地区一极的长三角与中西部两大地区之间的经济互动,虽然也有竞争,但总体上以融合为主。
  相对于中西部地区的关系,在长三角与沿海其他两大工业化地带的经济互动关系中,竞争势头大于融合,竞争是主基调。竞争的主要背景在于如下现实:(1)区域产业结构雷同,产业升级时间与升级趋向大体一致;(2)区域工业化进程及制造业技术水平等相近;(3)地方政府关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开放重心转换(比如由引进来到“走出去”等重心转换)的多数政策相似。诸如此类的因素,构成了这三大工业化地带之间激烈竞争的基础。
(杂志社提供)


  相关文章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CopyRight 2001
ICP备案序号:浙ICP05030524号
邮编:310025 电话:(0571)87050498、87057497 传真:(0571)87050498 后台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