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落实《关于人文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公众人文素养提升行动方案(2025-2027)》的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的机制,提升公众精神富有水平,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文化使命,助力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基层特色人文空间(以下简称“人文空间”)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是设立于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社会单元内,旨在为基层公众提供互动平台,以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等人文活动为主要功能的场所,具体需达到“六个有”标准:
(一)有宜人场所。应选交通便捷、人口密集、文化底蕴深厚的场所,可对乡村、社区、校园、企业内符合条件的社科普及基地进行提质升级,强化人文元素,提高服务效能。亦可结合社科之家、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等场所,以嵌入式方式推进人文空间建设。
(二)有志愿队伍。除相应的运营团队外,有自建或结对一支社科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人文空间活动的策划、组织与执行,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同时,应定期对志愿队伍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以更好地发挥人文空间的社会效益。
(三)有服务项目。应提供贴近群众、特色鲜明的公益服务项目,包括社科讲座、文化沙龙、艺术展及读书分享等,针对不同人群需求定制服务,确保项目既有深度又具广度,切实惠及民众。
(四)有便利设施。人文空间内应配备完善的便利设施,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体验,以满足公众阅读、讨论与交流需求,便于举办各类讲座、沙龙和展览活动,使人文空间成为真正服务于全民的文化阵地。推广‘订单式’和‘预约式’服务,提升空间的科技应用水平。
(五)有运行制度。应建立健全人文空间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空间的日常运营规范有序。制定明确的开放时间、规范服务流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确保公众安全与良好体验。同时,建立定期评估与反馈机制,根据公众需求和空间运营情况,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方式,持续提升人文空间的服务质量和影响力。
(六)有醒目标识。以省、市为单位统一设定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标识牌,并放在入口处及显著位置,设置清晰的导向标识和信息公告栏,方便群众快速找到所需信息和服务区域。
二、推荐程序
(一)单位申报。基层单位需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材料内容应涵盖人文空间的基本情况、特色亮点、运行管理机制、公众参与及反馈情况等方面。申报单位需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附上必要的佐证材料。省属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直社科普及基地、读书会、省委党校、省级党政机关研究机构申报请登录浙江社科网-社科服务-浙哲科普-我的任务-填报《浙江省基层特色人文空间申报表》,其他基层单位请复制括号内链接(https://skpj.zjskw.gov.cn/html/#/humanitySpace)到网址栏打开按要求线上填报《浙江省基层特色人文空间申报表》,提交至推荐单位审核。
(二)推荐审核。各市社科联通过浙哲科普平台对各基层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实地考察后择优向省社科联推荐20个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候选单位,其中包括1个省级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各省属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直社科普及基地及其他符合人文空间要求的省级机构,可直接通过浙哲科普平台向省社科联推荐1个基层特色人文空间。请有关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审核推荐,并将推荐为省级的《浙江省基层特色人文空间申报表》(附件1)和《浙江省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推荐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寄送至省社科联。
(三)评审认定。省社科联将对所推荐的省级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展开评定工作,经专家组评审,最终确定省级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名单并予以通知公布,非省级基层特色人文空间由各市自行通知公布。
根据省、市社科联评估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省社科联将对省级基层特色人文空间的服务项目择优予以支持,以推动基层特色人文空间长效化、常态化、全域化开展人文特色活动。
联 系 人:杨希平、姚哲豪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 - 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620室
电子邮箱:sklkpc@vip.163.com
联系电话:0571 - 81050875、87057499
附件:1.浙江省省级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推荐表
2.浙江省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汇总表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