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经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批,现将2025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常规课题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立项课题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综合协调办公室或省社科工作办提出。单位提出的,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须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日—9月10日
联系电话:0571—87052392、87050492
联 系 人:牛珠玉、胡逢阳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一号院2号楼1043室
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代章)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