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 经学科专家组评审,以下成果为浙江省第二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拟奖励成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公示成果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或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均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社科工作办提出异议。反映问题应阐明理由和依据,提供翔实可资调查取证的材料。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异议,须注明反映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以下异议不予受理:
(1)不属于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异议;
(2)非实名提出的异议;
(3)对申报成果未获奖的异议;
(4)对奖励成果等级的异议;
(5)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
(6)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
联系人:卿周子、孔妍;
联系电话:87057483、87050498;
联系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2号院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
E-mail:zjssklkgc@vip.163.com
网 址:https://www.zjskw.gov.cn
公示时间:9月19日—9月29日
附件:浙江省第二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拟奖励成果名单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