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科研管理处对浙江大学丝绸艺术与丝路文化研究中心进行了前期指导,并在近期组织专家开展了新增基地的评估工作。根据专家评估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定,现增设浙江大学丝绸艺术与丝路文化研究中心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社科联提出。单位提出的,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7月11日
联系人:卿周子、孔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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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