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8日,2025年度浙江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系列活动之一,“立法理论体系的自主建构与实践创新”学术研讨会在杭州顺利举行。研讨会由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编辑部、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主办,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等单位的近三十位人大和司法实务代表、学术界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深入探讨立法理论与实践创新的前沿问题。
浙江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先春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本次立法理论研讨会的重要意义,他着重强调了实质性立法的核心地位,指出立法工作必须根植于实践沃土,精准回应社会需求,并有效指导实践发展。陈先春结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起草工作这一鲜活实例,殷切期望与会各方能以此为契机,总结和提炼浙江省在立法领域的宝贵经验,并与时俱进地发展完善。他认为浙江的立法探索既要脚踏实地,紧密贴合现实省情与发展阶段,又要具备前瞻视野,科学预判未来趋势与挑战。通过立法各环节工作效能的系统性提升,最终实现立法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探索的高度融合与良性互动,为法治浙江建设乃至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浙江智慧和浙江方案。
主题报告环节,与会学者从不同视角出发,深入分析了立法理论体系的自主构建和实践创新路径。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明涛以香港立法会为例,分析“三读”程序及专门委员会角色,强调其权力独立性与程序特殊性,就制度效能与历史变迁展开探讨。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邢斌文探讨“立法工作专班”机制,指出其通过跨部门协作提升立法效率,围绕行政逻辑与立法民主的兼容、效率与科学性平衡等问题展开思辨,强调需强化公众参与。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洋解析“宪法固化”现象,提出规范适用需兼顾社会变迁与价值秩序。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副教授谭清值从备案审查在监督、立法、剩余领域的衍生功能出发深入剖析,并分析了其衍生功能体系的异化风险和防范措施。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赵健旭指出在中国统一而分层次的立法体制下,法律冲突与抵触问题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研究课题,应从多维度展开探讨。五场报告紧扣立法理论前沿与实践创新,通过“报告-评议-讨论”模式,从制度比较、机制创新、宪法规范等维度展开深度对话,为立法理论体系建构与实践优化提供多元视角。
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凌皞、《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编辑部主任黄山杉进行会议总结。他们指出,本次研讨会汇聚了实务界、学术界和期刊界的专家,共同探讨学术研究与立法实践的结合,从法学视角解析国家政策挑战与进路,展现了与会学者对学理性和学术性的深刻追求。同时,对各方支持表示感谢,期待促进学术界创新发展,为青年学者提供更广阔平台,推动未来更深入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