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前夕,浙江省稽山王阳明研究院功能型党支部赴绍兴府山公园烈士墓开展“缅怀英烈传薪火・八项规定淬党性”学习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缅怀英烈、重温誓词、专题学习三重维度,深化党员党性修养,筑牢作风建设根基。
缅怀先烈:以英烈精神淬炼初心
在庄严肃穆的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全体党员肃立默哀,向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事业英勇献身的先烈敬献菊花。春风拂过,白花轻颤,寄托着对英烈的深切哀思。随后,党员们面向党旗庄严宣誓,重温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铿锵誓言回荡陵园,既是对先烈的告慰,更是对初心使命的再承诺。“革命先烈用生命诠释了忠诚与担当,我们要传承这份精神火种。”党支部书记宋薇表示,研究院作为传统文化研究机构,更应从英烈事迹中汲取奋进力量,以学术创新服务时代发展。
作风建设:以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言行
祭扫活动后,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传达浙江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及相关党建工作要求。宋薇书记带领党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结合研究院实际工作,重点围绕学术活动、会议组织等环节,排查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风险点。会议强调,全体党员要自觉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将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日常工作。例如,在学术交流中严守纪律红线,杜绝形式主义;在课题调研中践行务实作风,力戒“走过场”;在成果转化中坚持廉洁奉公,维护学术公信力。
知行合一:以实践行动传承使命
作为王阳明心学研究的前沿阵地,研究院将学习教育与学术研究深度融合。党员们践行“知行合一”理念,探讨如何在新时代践行八项规定精神。活动结束后,党员们纷纷表示,将以英烈精神为镜,以八项规定精神为尺,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服务浙江文化强省建设中贡献力量。
(浙江省稽山王阳明研究院功能型党支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