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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约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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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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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文明在中国历史上有它的独特韵味。史学大师陈寅恪先生曾指出:“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品味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彩,无论是物质世界的光彩夺目,还是精神世界的审美意趣,宋文化总让人感到意味深长。让我们跟着《夜听宋韵》,回眸两宋文明,品味文化精髓。

“乡”是周代时设立的行政区域,《周礼·大司徒》里有“五洲为乡,乡万二千五百户也”的记载,说明“乡”主要管理国都远郊地区数万的人口。每年正月,各级乡官都要召集乡民“读法”(即宣读政令),引导乡民尊德向善。随着孔子“以仁释礼”开始,“乡约乡礼”作为“礼下庶人”的文化形式逐渐得到普及推广,尤其是宋代平民化的科举取士打破了旧有的宗法制度,许多儒生入朝为官,他们倡导隆礼作乐、移风易俗。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乡约诞生于北宋神宗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的陕西蓝田县。它由书香世家吕大钧四兄弟共同制定,并在家乡首先推演倡行,史称“吕氏乡约”或“蓝田乡约”。

吕氏乡约是民间自发自治的规范。按吕氏乡约的内容约定来看,凡一乡之人,都有权利加入乡约,入约与退约均凭自愿;但是一旦入约,就应努力践行乡约精神、接受乡约约束。乡约的领袖叫做“约正”,执掌约中赏罚、决断之权,由众人选举出德高望众、正直公道之人担任。另外安排值月一人,管理记录、款项、聚餐、集会等一切约中杂事。值月实行轮值制,一人一月、一月一更,只要是入约的乡党,都有机会当上值月、管理乡约。同约之人每月一小聚,每季一大聚,举行乡饮酒礼。乡饮不仅是联络众人情感的仪式,还是一种议事机制、一个自治平台。通过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等内容的约定,对村民的日常生活进行劝勉,对村民的过失进行纠正;在礼俗方面,要遵循传统,和谐知礼;在患难时刻,要相互帮助,共度难关。赏罚公开、议事民主,通过社会舆论、自我约束、相互监督、乡间礼仪教化和必要的奖惩来确保达成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效果。

《吕氏乡约》公布后,不仅得到当地民众的广泛支持,还以关中为源流行四方。到了宋徽宗时期,知枢密院事郑居中总领编订国家礼典《政和五礼新仪》的时候,除了皇族和王公大臣仪制以外,首次专门针对庶人婚仪、冠仪和丧仪进行了完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官方对乡约在民众礼仪教化方面作用的认可。

以《吕氏乡约》为代表的宋代乡约体系,对后世乡村治理与基层组织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明代大学者王阳明就以《吕氏乡约》为范本,在江西制定并推行《南赣乡约》,获得了良好的基层治理效果。社会发展到现代,很多社区也制定了自己的社区公约,与“乡约”精神一脉相承。“邻里和谐多来往,助人为乐互相帮”,从这句居民公约里,大家是否能品读出宋韵乡约的意蕴传承呢?

(杭州市上城区社科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