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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市舶制度

发布时间: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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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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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文明在中国历史上有它的独特韵味。史学大师陈寅恪先生曾指出:“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品味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彩,无论是物质世界的光彩夺目,还是精神世界的审美意趣,宋文化总让人感到意味深长。让我们跟着《夜听宋韵》,回眸两宋文明,品味文化精髓。

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源于对古代丝绸之路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现代全球化发展的深思熟虑。这一倡议为中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和更多的合作机会,从而促进了海外贸易的发展。这种通过打通海陆贸易实现国际文化与经济交融的方式由来已久。

中国古代海外贸易主要通过两种形式进行,一种是官方主导的“朝贡”,这是一种仪式化的物产交换模式,各国使臣携带各种珍品向统治者“朝贡”,帝王收到异邦的特产则会以等值或者更为丰厚的中国商品“回赐”,彰显大国气度。另一种形式是以民间贸易为主的市场商品流通,随着贸易通路的打开,各具特色的异域物产通过民众间的经济往来实现了流通。为了规范这种民间的国际贸易,市舶制度在唐朝应运而生,朝廷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市舶司”来实现海上贸易的商业监管。

宋承唐制,宋太祖赵匡胤在开宝四年(公元971年)就重新建立了市舶制度。然而随着“水密隔舱”等造船技术的提升,加之指南针带来的航海技术改革,民间海外贸易的活力与规模远超前朝。为了更好管控蓬勃发展的海外贸易,宋代通过推行“招诱奖进”的开放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市舶制度。

市舶制度的完善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州郡兼领”时期,主要通过准入制度来管理,根据宋代广州地区《市舶法》文献记载,当时舶商、船主和船夫进出港口必须持有市舶司颁发的许可证,这种方式极好整治了蕃商偷卖走私的现象;第二阶段是“漕臣兼领”时期,王安石为改善国库空虚的局面,秉持“理财富国”的理念,着重从税目创收和官制改革两方面对市舶制度进行改革,通过提升市舶司官员的财务能力,实现市舶司向专职管理方面发展;最后是“专置提举”时期,朝廷直接委派训练有素的人员担任专职的提举市舶,将市舶司置于朝廷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得市舶司职能得到了强化。

《梦溪笔谈》曾记载沈括纠察外国商船逃税的轶事。泉州港市舶司在清点海船申报商品过程中,发现船上有一只装满了海水的木桶,市舶司官员怀疑商人试图以此逃避关税,但又没有正当理由进行调查,于是上报给了当时的知州沈括。沈括到达现场,他发现木桶的构造特殊,桶壁厚实且密封严紧,便命人将桶置于阳光下暴晒。经过几天的曝晒,桶底析出了一层厚厚的盐晶,原来,外商将盐溶解于海水并密封于特制桶内,想以此法运盐、逃避盐税。沈括识破了这个伎俩,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宋代市舶制度就是通过专业而细致的监管,促进了海外贸易,推动了文化交流,加强了中央集权,成为当时全球海上丝绸之路贸易的关键一环,也为我国现代海关法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杭州市上城区社科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