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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分配的北欧模式及其共富启示

发布时间: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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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之江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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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社会民主主义的福利国家模式与美英自由主义模式和欧洲大陆保守模式相比较,具有明显的特点。这些特点在艾斯平-安德森对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研究中有所揭示,并被研究福利国家的学者们所认同。在国际比较中,北欧模式在取得社会公平与公正和协同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等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也在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公共服务体系等问题上,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绩。本文聚焦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重点阐释北欧五国(瑞典、挪威、芬兰、丹麦、冰岛)三次分配模式经验,对浙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具有重要启示,主要观点摘编如下:

1、北欧国家的发展基于市场经济的基础,其社会政策把强化社会保障与鼓励市场发展的导向结合起来。北欧国家尊重个人财产权和企业的所有权,鼓励市场发展,2014年后国家把企业税率从26%-28%降低到20%-22%,促进了经济发展。北欧模式反映出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共同富裕两者并不冲突,是相辅相成的。

2、北欧国家追求社会公平公正,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的发展,强化社会再分配效应。地方政府对于发展社会服务负有主要责任,公共开支以发展福利服务和民生建设为导向。在社会和谐和社会包容等社会建设方面,在清廉指数、透明度、公众满意度和人类发展指数等指标方面,均居全球领先地位。

3、在北欧,中产阶级占社会成员的大多数是典型的橄榄型社会。国家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设置在40%以上,但同时企业员工的工资水平也很高,即便在税后北欧国家的人均收入也处于全球比较的高位。研究北欧国家福利体系和民生发展的经验,可以为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月28日《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文中指出,“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我们不能等实现了现代化再来解决共同富裕问题......”紧接着,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8月17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中做出了“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这一重大历史性论断。进一步地,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2月8日《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一文中强调“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这为新时代浙江深化三次分配改革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三次分配的北欧模式再认识

北欧模式可以为浙江深化三次分配改革推动共同富裕提供借鉴。北欧国家人均GDP和社会福利状况在国际中均处于领先地位,科技水平发达,具备巨大经济发展潜力。当前,北欧国家的收入差距很小,基尼系数在0.23-0.28之间,低于0.30-0.31的欧盟平均值,社会建设成效卓著。北欧国家三次分配实践形成了如下发展经验:

(一)初次分配强调劳动关系的协调

初次分配要确保私有经济的基础和私人财富的财产权,使市场经济发展的各种要素都能够有机的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北欧国家尽管以社会民主主义作为发展导向,但其经济结构以私营经济为主,是市场经济国家。以瑞典为例,生产资料大多归私人所有,国有企业在工业部门中占比很小,商业大多由私营企业运作。私营企业雇佣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80%以上。由此,北欧国家始终在强调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性,鼓励企业创新。企业税率仅占个人所得税的一半,反映了政府对于企业运作的支持力度。数据显示,2021年北欧国家企业税率在20%-22%之间这不仅为形成中产阶级社会提供了价值基础,也为共富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北欧国家强化三方谈判机制的建设,强调阶级协同,注重建立跨阶级跨阶层的社会共识,推动形成共识政治。在劳资关系的协调中工会组织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工会组织有效介入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就业条件、企业发展规划及对员工福利待遇保障等问题的协商谈判中。此外,北欧国家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行业指导标准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其设立的门槛较高,有效地保障了劳工利益。

(二)再次分配注重社会

再分配效应和福利项目的运作

北欧福利国家借助高个人所得税率形成并发展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全生命周期再分配机制。北欧个人所得税税率较高,为福利国家的公共财政供给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这一高税率体制之所以能够有效运作,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公众对于清廉社会和民主社会的认知,公民所缴的税费能够通过各种公开途径使其以种种方式回馈给民众,基本不会被滥用或贪腐,或者在分配过程中流失,政府清廉形象深入人心。虽然这一再分配机制与工资水平高度关联,高工资意味着高缴税,但即便缴纳高税收后的这些纳税人,其仍然可以具有很好的收入水准,依然能够达到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准。

北欧国家也通过收入再分配机制来发展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项目。丹麦、芬兰、挪威这三国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开支占其GDP三分之一左右,而冰岛和瑞典这一比重为占四分之一以上。北欧国家发展社会津贴项目相对较早。早在1930年代起,部分北欧国家开始试点儿童津贴,实施了普惠主义的政策项目。另外探索设有类似住房津贴、家政服务津贴,学生津贴等。在养老服务中,北欧国家由地方政府承担老人的入院、居家照顾等相关的公共医疗服务,也通过专业机构评估服务等级与数量的必要性。这些社会津贴项目的有效实施,确保民众具备有尊严的生活,同时也有效提升了公民意识和社会凝聚力。

(三)第三次分配凸显社会组织的作用

在北欧,社会组织和非盈利机构积极活动,在公民社会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上世纪80年代在新自由主义政治体制的影响下,政府试图通过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参与,把国家福利转变到由政府、企业、基金会及非盈利组织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协作的体系中。这不仅在于获得更高效率的公共服务,也希望有效降低政府开支预算。志愿者参与小型慈善活动用以表达对于受难者的善意同情,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这些社会组织的有效参与,为创造和培育积极的公民社会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是北欧国家保持社会稳定和活力不可缺少的“润滑剂”。

慈善捐赠具备第三次分配的功能,与经济总量增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具体表现为:两者之间具有正相关性和双向刺激特征,长远角度来说存在稳定的均衡关系,即每增加一个慈善捐赠单位,GDP将增长0.37个单位,每增长一个GDP单位,慈善捐赠将增加2.12个单位。北欧国家积极引入网络慈善,有效拓展了慈善事业的发展空间,纠正了官办慈善运行面临的失灵问题。这得益于网络慈善相较于传统慈善所展现出来的优势:网络慈善更加强调公众与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网络慈善更加重视企业的有效参与。

二、北欧模式对浙江推动共同富裕的启示

研究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和公共体系状况及其所采取的政策手段和发展战略,为浙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带来重要启示,具体如下:

(一)充分发挥初次分配中政府的主导作用

浙江是民营企业大省,浙商群体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如何让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如何让民营企业家轻装上阵、敢于创新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北欧国家初次分配模式确有可取之处,但也要认识到由于社会制度和历史等原因,北欧初次分配模式的有些方面,在借鉴时还是要有所甄别,比如工会问题,大量事实证明西方式的工会势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效应正在不断显现。

北欧国家是资本主义国家,但政府在投递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此,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下功夫,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继续把“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两件事情办好。一是要在税收改革方面有新突破。借鉴北欧模式,尽可能降低广大企业、个体户等市场主体的税收,同时提高富人阶层的税收比率,运用财税政策推动浙江中产收入者的壮大,逐步形成更加稳固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二是要在产业扶持政策落地方面有新突破。可借鉴北欧模式,在公共服务行业加大扶持力度,在经济形势面临越来越多不确定性、消费疲软、出口乏力的背景下,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进一步降低工商业电价、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国有房产租金。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减免房租,而对减免房租的出租方可享受医疗费用减免比例提升的相关福利政策等。三是要在营商环境创设方面有新突破。加大对科创行业、文创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保护企业通过正当手段获取的资本,让企业发展没有后顾之忧。完备而强大的产业链对营商环境优化具有巨大的溢出效应,要进一步加大针对产业链薄弱环节的精准招商力度,强链补链。

(二)充分发挥再次分配中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

“八八战略”实施20年余来,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17万元提高至7.13万元,连续22年居全国省区第1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4940元提高至3.76万元,连续38年居全国省区第1位,可以说浙江是“藏富于民”的典型代表。北欧再次分配模式在当前越来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的背景下,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北欧模式表明,社会福利的支出过多,会造成政府财政方面的压力过大,也会造成“养懒汉”的现象,但离开完善的社会保障,共同富裕将成为无根之木。因此,在民生和社会建设方面,要敢于推广北欧国家在再次分配方面的经验,也要结合本省发展实际,不能“一刀切、全覆盖”。一方面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充分发挥老龄协会、妇联、残联、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特别是针对留守儿童的社会组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在弱势群体、困难群体方面加大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方面的支持力度,优先托住全社会最困难群体的底。另一方面要把有限的保障金花在刀刃上,通过项目来推动再次分配。借鉴北欧模式,加大公共开支在民生投入方面的倾斜,通过公共财政强化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扩展新的服务领域,例如探索儿童津贴和儿童福利中心,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

(三)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中的慈善公益力量

浙江慈善事业发展迅速,现代大慈善格局已初步形成,政策制度日趋完善,慈善组织日益成长,慈善公益项目影响力逐步提升。截至2022年,浙江慈善事业各项指标均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共有慈善组织1364个,慈善基地101个,慈善信托197单,资金规模11.93亿元,位列全国第一。这表明浙江在发展慈善事业有基础,有优势,更应该体现高质量发展和示范引领的魄力。浙江是数字经济大省强省,数字化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北欧第三次分配模式为浙江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提供了有益借鉴。

第三次分配在调节北欧贫富差距方面的作用不是很明显,但其在促进社会凝聚、缓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鼓励中产阶级的成长,扩大公益活动的领域,扩展慈善资源,注重资金的筹措和落实免税等鼓励政策,激发民间力量对于社会福利事业参与的积极主动性。借鉴北欧模式,可以大力鼓励发展“互联网+慈善”模式。一方面,借助互联网与移动支付的普及性,迅速提高慈善的覆盖率。当前,“互联网+慈善”逐渐成为公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参与慈善也正在成为一些互联网用户标榜自身价值观的符号与标签。例如支付宝通过设立“捐步、捐树”等活动,广泛地吸引热爱环保的互联网用户参与。另一方面,互联网+慈善平台具有很强的社交属性,催生了“微公益”。调研也发现,捐赠额在10元以下的受访者占到了38.75%。这一现象除了与个人经济实力相关,还与公众对慈善平台的信任度以及捐助金额的设置标准有关。

综合来看,三次分配的北欧模式确有过人之处,为浙江深化三次分配改革、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许多有益启示,值得我们投入更多人力、物力、财力去深入研究,以达到“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目的。在此过程中,我们也要看到北欧国家与浙江在社会制度、人文环境、历史观念等外部条件存在较大差异性。因此,在借鉴北欧模式时,切忌“囫囵吞枣”、生搬硬套,以免出现“消化不良”“水土不服”的情况。我们必须思考:“这个做法适不适合我们?”以尽可能规避上述问题。

作者简介:

俞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金融管理学院副教授、共同富裕与普惠金融研究所秘书长、浙江省软科学中东欧研究基地研究员、电子商务与新消费研究院研究员。主持省级课题6项,其中主持省级重点课题1项。在《浙江社会科学》《农村经济》《中国经济导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主持参与研究报告获省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10余篇,其中多篇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出版著作3部,主编参编教材5部。

汪卫芳,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金融管理学院教授。

课题信息:浙江省哲社重点课题“北欧五国三次分配经验对我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启示”(批号:22ZK118Z);浙江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新发展阶段产业链精准招商驱动营商环境优化的机制与路径研究”(批号:2022ZD03);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网络视阈下系统性金融风险跨市场传染机制及效应研究”(批号:Y20235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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