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社科办〔2024〕52号 关于公布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遴选结果的通知.pdf
浙社科办〔2024〕5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新一轮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定,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图像数据实验室等6家实验室列为省哲学社会科学试点实验室,浙江大学包容智治与城乡融合实验室等6家实验室列为省哲学社会科学培育实验室。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各实验室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真”“情”“实”“意”总要求,按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社科办〔2024〕31号)等文件精神,聚焦国家和省域发展战略,把握学科发展前沿,着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前瞻性、综合性、复杂性问题,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革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推动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各学科之间的深度合作与交叉融合,培育和催生新的学科和学术增长点,产出重大成果,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探索开放共享模式,弘扬务实创新作风,注重维护文化安全、数据安全,为探索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之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贡献社科力量。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