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9日至6月18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社科联党组进行了巡视。2021年8月26日,巡视组向省社科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省社科联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在提升站位上持续发力。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省社科联党组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的鲜明态度,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动力。二是在压实责任上持续发力。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会领导班子成员负分管责任,各处室负责人负具体责任的工作格局。围绕巡视组提出的4类13个方面26个具体问题,省社科联提出了“制订有关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真’‘情’‘实’‘意’总要求的指导意见”等79条具体整改措施。三是在督促推进上持续发力。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准确把握时序进度,坚持定期盘点、跟踪问效、销号管理,构建“反馈—整改—督查—评估—报结”的全过程巡视整改工作链条,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强力推进巡视整改走深走实。四是在完善机制上持续发力。省社科联党组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既落实当下整改的具体举措,也注重长久的制度安排,重点梳理出18项需要制定或完善的规章制度,逐一进行制定完善,强化用制度办事、用制度工作的意识,真正使巡视整改转化成制度成果。五是在统筹结合上持续发力。省社科联党组深化贯通融合,把解决巡视发现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把巡视整改融入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大局、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队伍建设、融入社科强省建设,切实交出巡视整改高分报表。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5人,谈话提醒1人;建立完善制度18项;清退款项45984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要做到‘真’‘情’‘实’‘意’”重要指示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围绕“真”(即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字抓落实,系统理解和把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方向。一是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结合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加强顶层设计,举办省社科联务虚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回顾总结17年来贯彻落实“真”“情”“实”“意”总要求的宝贵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真”“情”“实”“意”总要求的实施意见》(审议稿),提请省社科联八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二是组织深化理论学习。修订完善《浙江省社科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浙江省社科联机关“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引领式学习,学研用结合”学习模式,采取定期和专题两种形式,2021年共召开26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开展专题研讨7次,并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培训会、机关学习培训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三是强化思想理论引领。组织开展了社科专家共同富裕系列谈、之江青年说共同富裕、民生政策宣讲等活动,在“之江青年学社”微信公众号上刊发之江青年学者学习体会文章59篇。组织全省社科界开展民生政策宣讲10000余场,受众300多万人次。
(二)围绕“情”(即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充满激情)字抓落实,持续激发社科工作内在动力。一是细化社科强省建设目标任务。围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重点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起草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印发。二是深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与省财政厅召开座谈会,启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包括对部分科研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提高间接经费比例等措施。三是加快推进社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浙江社科中心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功能定位和选址方案。印发《关于授予浙江之江创投研究院等首批“社科之家”的通知》,完成对浙江之江创投研究院、浙江社会文化研究院2家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的考察、评定工作,并授予首批“社科之家”。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前期调研工作,收集教育部、广东省等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赴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等开展实验室建设情况调研,着手研究制定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
(三)围绕“实”(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字抓落实,提升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发挥好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龙头作用,致力于打造重大文化标识。第二期文化研究工程2021年项目顺利推进,加快项目成果送审鉴定,协调项目成果出版工作,待鉴定书稿以及进入出版阶段的书稿所属课题数量超过应完成课题数的70%。浙江精神研究大系、共同富裕研究大系、宋韵文化研究大系等有关项目已经立项开展研究。二是发挥好社科赋能行动等作用,致力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社科赋能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市县建设“重要窗口”社科调研基地建设,组织高校社科联、新型智库、社会组织、之江青年等53支社科专家团队参与结对服务,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组织开展大调研活动,形成60余份调研报告。三是发挥好重大项目作用,致力于重点问题研究突破。发布“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招标课题指南,收到65项申报书,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并预立项17项课题。建立8家智库联盟,开展共同富裕等课题研究,召开学术论坛,扎实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已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专版刊发6篇研究文章。
(四)围绕“意”(即树立精品意识)字抓落实,全力打造哲学社会科学精品力作。一是完善理论研究机制。深入推进“溯源工程”,围绕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开展溯源研究,共立10项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推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大成果《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在浙江文化研究工程中设立《忠实践行“八八战略” 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研究系列重点课题8项,在11个设区市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研究,相关理论成果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二是完善课题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强化绩效管理,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广大社科工作者推出更多精品力作。三是完善理论宣传机制。与浙江工业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建设“之江策”社科理论发声平台。与浙江日报签署协议,建立合作机制。与浙江日报集团等联合召开了第三届高质量发展智库论坛,发布我省数字化改革重大研究成果,《中国社会科学报》《浙江日报》等对论坛作大篇幅报道,全网宣传突破865万。
二、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动社科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以新发展理念推动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发挥。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圈题机制。完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圈题研究和对接机制,规范委托方式和选题来源,聚焦我省“十四五”规划,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选题部署,建立会领导亲自领衔推进的课题管理方式,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推进课题研究。二是进一步完善智库集成机制。制定智库大成集智工作机制方案,确定20余家省直有关部门为各智库联盟的指导单位,加强工作沟通和对接。定期召开智库季度工作交流会,邀请省直相关部门参会介绍党委政府决策需求,制定和发布智库课题选题指南,由各智库认领,并确定研究团队,组织开展课题攻关。三是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机制。以社科调研基地提质升级行动和社科赋能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行动等为抓手,组织遴选高水平专家团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通过各种平台渠道报送省委省政府。
(二)打造与“重要窗口”建设相匹配的高端研究平台和学术论坛品牌。一是加强高端智库培育。遴选社会治理百强县指数、浙江省高质量发展智库论坛等8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智库品牌产品,给予经费支持,助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智库。成立数字化改革研究、共同富裕研究等8个智库联盟,增加支持联盟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高端智库。二是打造高端智库论坛。精心组织高质量发展智库论坛,邀请潘云鹤院士等专家参会发表主旨演讲,发布了数字化改革典型案例。遴选中国政府管制论坛、之江立法论坛等4家有发展潜力的品牌性智库论坛,推动智库打造工作品牌,提升影响力和学术话语权。三是擦亮学术论坛品牌。进一步组织好“浙江省社科界学术年会”,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大局,拟定年会主题“建设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制定《第六届浙江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主论坛方案》,印发《第六届浙江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主论坛“走向共同富裕:浙江的实践与创新”征文通知》。
(三)着力推进与“现代化先行省”相适应的社科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在社科人才规划上下功夫。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建设统筹规划,与省委人才办、省委宣传部联合出台《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系全国首个省级社科人才发展规划。二是在实施人才项目上下功夫。继续实施之江青年社科学者项目,设立202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军人才培育专项课题,培养更多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领军人才。建设浙籍学者专家库,征集专家信息,完善信息库,梳理完成640名专家的基本信息,拟定“浙籍学者回归计划”方案。三是在改革人才激励上下功夫。修改了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与实施细则,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青年人才的表彰奖励力度,提高奖项数量(从200项增加到300项),增设青年成果奖,取消三等奖。
三、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一是加快推进“数智社科联”建设。制定出台《浙江省数智社科联建设总体方案》,新建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和科研平台管理服务系统,完成门户网站改版,启动重大社科项目大成集智系统和专家/学者库建设。完成整体智治综合应用界面,基本完成云上社科普及平台架构。二是加快探索学术成果大众化的路径。与浙江大学对接,结合社科研究成果数字化工作,启动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成果数字化建设。与钱江晚报联合推出10期“文脉寻根——浙江文化研究工程与你同行”系列活动。三是加快实施新科普载体拓展行动。推动科普进“未来社区”,以萧山区瓜沥七彩社区为试点,在“浙里办”APP开辟省社科联科普专栏,以数字化手段推动科普进“未来社区”。与浙江卫视公共新闻频道联合推出《文化浙江大讲堂》系列专题文化栏目,打造宣传“诗路文化”的扛鼎之作。
(二)进一步健全“大成集智”机制。一是推进智库联盟建设。成立了数字化改革研究、共同富裕研究等8个智库联盟,推动各联盟制定建设管理办法。二是健全智库工作机制。完善智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智库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组建了省内外结合的智库联盟专家库,形成了重大决策咨询研究快速响应机制。三是完善智库管理办法。党组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浙江省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修改稿,新增智库联盟建设相关条款及政策支持、考核评价内容,提交智库联席会议审定。
(三)进一步推动群团改革走深走实。一是针对市县社科联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照中央和省委深化群团改革方案,对全省市县社科联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调研各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情况,了解市县社科联群团改革现状和问题,形成《浙江基层社科联深化群团改革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向省委宣传部提交报告,建议将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市、区)社科工作的意见》纳入当地党委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二是针对高校社科联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推动高校社科联换届工作和新成立工作,现有高校社科联84家,另有湖州学院、温州商学院等3家高校社科联正在筹备成立,实现了本科高校社科联全覆盖。三是召开2022年全省高校社科联工作会议。进一步发挥高校社科联的思想引领、繁荣学术、社会服务、社科普及和服务学者等作用,为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和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建设作出贡献。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注重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每年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意识,增强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二是完善机制。建立浙江省社科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迭代升级。三是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分管领导严格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规范领导干部述职工作,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重大阵地管控。一是重视备案管理。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社团活动报备管理。制定《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涉外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建立起民研机构防范国(境)外势力渗透风险的监管机制。二是注重风险防控。修改完善《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地增加了新的内容,突出社科类社会组织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属性。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检查的通知》,由会领导带队抽查20家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建立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监管包干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五、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一是从提升意识着手。党组会议一年两次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分管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处室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好本支部和处室党风廉政工作。二是从完善制度着手。修订完善了《省社科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制定《省社科联“五张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会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制定《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讲课(含评审)管理规定(试行)》,严格规范干部外出评审、讲课等行为。三是从加强监管着手。开展了对党员干部外出讲课、评审及个人事项少报劳务所得等行为的核实工作,根据认定情况提出了处理意见。对违规收取讲课费、评审费等类似问题开展了专项清理。
(二)认真履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一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严格落实《省社科联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具体实施办法》,围绕“人、财、物、权”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下发了党风廉政、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通知,明确了各处室党风廉政风险点,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二是调整人事管理职责。经浙编办函〔2021〕121号文件批复,同意将机关党委承担的组织人事工作职责划转办公室,机关纪委书记不再负责人事工作,并报送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同意,确保机关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职责。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观看廉政教育视频,并结合省社科联工作实际,对近年来党员干部个人事项漏报和违规因私出国(境)等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六、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发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36条办法。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个别党员干部涉嫌公务期间前往景区违规旅游和违规饮酒问题进行了核实,党组对相关人员作出了诫勉、批评教育等处理。围绕公务经费开支问题,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干部学习公务经费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省社科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规范干部外出调研、培训、参加会议等公务出差活动。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评审咨询专家劳务费开支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讲课(含评审)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形成“1+N”(一个财务管理办法+多个专项管理制度)的财务内控体系。
(二)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一是抓好服务基层工作。制订了《浙江省社科联领导联系社科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制度》,会领导深入到市县社科联、高校社科联、新型智库、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社科学者队伍中,开展上门服务,帮助解决相关问题。二是抓好规范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需求,推行多元化评价机制,出台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启动完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讨论稿)》,已完成修订工作,对课题立项的公示时间等作进一步规范。
七、关于对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不力,存在较大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排查堵塞评奖评审存在的监管漏洞。一是从制度源头入手抓整改。在课题管理办法修订中,按类别分别制订评审办法,完善评审制度。制定《浙江省社科联重大委托项目或活动方案简易评审管理规定》,对委托项目和活动的评审工作进行规定,规范评审程序,提高重大委托项目或活动开展的质量。二是从规范程序入手抓整改。制定《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评审专家管理及使用办法》初稿,进一步确保评审流程的规范和公平公正。严格成果评奖程序,强化省内、省外专家匿名评审制度和省外专家委托邀请制度。
(二)持续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监管。一是规范制度执行。制定《浙江省社科联政府采购业务内部管理办法》,规范采购业务管理。根据《浙江省社科联重大委托项目或活动方案简易评审管理规定》,在领导圈选课题等重大委托项目的选题产生、负责人确定、方案论证、成果鉴定等环节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制度的监管。修改智库管理办法,明确考核相关内容。改革经费支持方式,采取扶优提优的差异化经费支持方式,提高经费支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八、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认识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是组织学习。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了11条问题根源,提出了4方面整改努力方向,通过深挖思想和制度根源,进一步增强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梳理批评意见11条,起到了相互教育、相互启发、相互警醒、相互提高的效果。二是细化决策制度。制定了《中共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保证“三重一大”决策权的正确行使。
九、关于干部选任和监督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一是完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省委有关制度规定,修订完善《浙江省社科联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严格按“三定方案”和岗位职务职级配备干部。二是强化工作把关。制作干部选任程序流程图,明确分析研判和动议阶段、民主推荐阶段、考察阶段等,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二)加强干部人事工作日常监管。一是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使用流程。落实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人事档案回避制度。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 存疑问题进行了审核,并与省委组织部沟通认定。二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浙江省社科联关于加强出国(境)管理的规定》,对单位保管的因私护照和通行证进行梳理,增加因私护照办理审批流程,明确护照管理和上交时限。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专人对机关干部和杂志社人员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再一次审核,对档案中发现的材料缺失进行查找补充。另外,对违规保管个人因私护照的干部作出了相应处理。
十、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效力。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4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审议省社科联全面从严治党会领导责任分工和省社科联机关党建2021年工作思路等,传达学习省委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机关党建和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二是强化社团政治导向。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指导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章程》修改、核准工作。举办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
(二)进一步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一是研究建设党建联系点。制定《关于建立浙江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的方案》,加强对省公共关系协会、省文化产业学会等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指导,督促示范点结合自身实际,融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动社团事业发展。二是落实党建专项经费。将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经费列入年度预算,2021年在机关机动经费中安排了30万元作为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为党建示范点、片组党日活动的开展提供资助。
十一、关于对巡视发现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处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强调填报规范要求;组织负责人事工作的干部学习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升了人事干部履职能力。对存在少报、随意涂改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负责组织人事相关工作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十二、关于对审计指出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往来款清理工作,并成立了以办公室(财务)、机关党委(纪委)工作人员为主的往来款清理小组,开展自查整改,共查出8笔挂账往来款,共计45.88万元。清理小组多次赴省财政厅对接处置意见,截至目前,对5笔共计18.75万元进行了清理。
十三、关于对主题教育检视出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党组认真学习贯彻,推进社科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在对全省社科界科研诚信状况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完成《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初稿,经党组审议并原则通过,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高校等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已报省委宣传部审定。
下一步,省社科联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围绕目标抓落实。围绕整改目标要求,对标“四张清单”任务,对每一项整改具体工作计划进行再细化再落实,切实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二是进一步强化督查抓落实。工作专班将按照“反馈—整改—督查—评估—报结”的全过程巡视整改工作链条要求,坚持定期盘点、跟踪问效、销号管理,加强跟踪督查。三是进一步创新机制抓落实。建立、健全和完善制度规范,谋划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加强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用制度来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牢牢巩固巡视成果。四是进一步凝心聚力抓落实。涉及多个处室的整改任务,督促第一责任处室牵头,协调其他处室,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共同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1-87057497;邮政信箱: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6楼省社科联;电子邮箱:zjskw@vip.163.com。
中共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