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作为社会经济的核心和血脉,与数字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相辅相成。数字文旅融合是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也是“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数字文旅产业是一个跨行业的“绿色朝阳产业”,它将计算机图形图像技术、媒体与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专业知识应用到文旅行业。数字文旅融合不仅能培育和扩大新消费市场,还能实现产品增值,驱动产品和业态创新,重构产业格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数字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应发挥好金融的作用,畅通数字文旅产业的投融资渠道,推动数字文旅高质量发展,挖掘文旅消费潜力,拉动内需。
金融助力数字文旅融合发展具备政策支持。“全面促进消费”是“十四五”时期的重要着力点之一,文旅经济作为消费驱动型经济,对促进经济发展、拉动内需起着重要作用。近两年,国务院和各部委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文件,均提及针对文化和旅游产业特点的金融新政策,体现了对文化和旅游消费、文化科技、旅游演艺、乡村旅游等文旅发展热点的支持。2012年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阐明了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举措。该文件特别强调了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过程中提供旅游消费信贷服务的重要性,鼓励广大金融机构和文旅企业通过整合资源,开发满足我国旅游消费需求的创新金融产品,为金融助推数字文旅发展提供了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多地地方政府因地施政,因地制宜,纷纷出台对文旅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结合数字文旅产业特点和模式,探索创新收益权抵(质)押、履约保证保险等增信融资方案。同时,多家银行新增百亿或千亿级授信额度,积极为文旅企业纾困。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文旅行业作为受到重创的行业之一,各地政府部门出台相关金融扶持政策,帮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和早日复苏。这体现了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对数字文旅经济发展的重视。政策红利的不断释放,为数字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金融助力缓解产业供需矛盾。数字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供给侧匹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十四五”时期国内大循环需要解决的问题。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旅游、文化、教育、健康、养老等领域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人们在追求个性化的文化旅游体验上需求逐年增加,但是与之匹配的文旅产品却相当匮乏,不能满足人们的文旅消费欲望。为解决供给不足的问题,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层次丰富、形态多样的文旅产品。在政策支持下,进一步扩大优质数字文旅产品供给,发展沉浸式体验型数字文旅消费,如沉浸式旅游演艺、沉浸式娱乐体验、AR互动体验、光影微演艺等。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完善,将出现更多内容优质、体验性高的沉浸式消费场景,让游客在获得多层次体验感的同时孕育消费新需求。同时,数字化转型有助于培育和扩大新消费市场,重构产业格局,引导和培育网络消费、体验消费、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互联网旅游、智慧旅游、虚拟旅游等消费新热点、新模式;充分挖掘潜在的消费群体,改善消费者的旅游体验,扩大用户群体和黏性,拉动文旅消费。
资金短缺是目前数字文旅产品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瓶颈”之一。解决资金问题,就需要金融助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让文旅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及时了解国家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通过设立数字文旅产业专项资金、投资基金、项目补贴等方式,对具有龙头带头作用的文旅企业和优质数字文旅项目给予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及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数字文旅产业运营。推进政银企合作联动,不断创新和完善数字文旅产业金融政策。通过优化授信管理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构建贷款增信模式,拓宽数字文旅项目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债券市场、资产项目证券等金融途径解决资金需求,为数字文旅产品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及其衍生产业持续赋能。
创新文旅消费金融服务产品。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文旅消费已逐渐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文旅消费始终保持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崛起、政策红利的释放,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以提高金融支持数字文旅发展的效率,实现数字文旅产业的整体升华。《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提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发行文化旅游消费联名银行卡并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业务,以规范为前提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鼓励引导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性开发针对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的保险产品。多重利好因素催生了文旅消费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如出行前的理财、信贷、签证、兑汇需求,出行中的保障需求,出行后的消费退税等。一些大型金融机构为旅游者提供分期支付、消费信贷、出行保险等方面服务。越来越多的文旅及相关企业也主动对接金融服务,借助互联网金融,打造旅游金融服务平台,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旅游信贷、旅游保险、旅游外汇管理等便捷化服务。
目前,我国涉足旅游消费金融领域的主要有三类机构。一是传统金融机构。包括传统旅游消费金融模式,如旅游信用卡、旅游消费信贷、旅游保险等;基于O2O模式的专业性消费金融公司,如中邮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等;线下渠道模式,如锦程消费金融、捷信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如马上消费金融等。二是在线涉旅电商,包括专业旅游电商和综合性电商。三是大型企业集团,如中国旅游集团旗下的旅游银行等。便捷的旅游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出现,不仅能改善消费者的文旅体验,提升文旅品质,还可以扩大用户群体的规模和黏性,尤其符合青年人即时消费、超前消费的理念。打造一站式、全方位的文旅消费金融服务,在文旅消费的各个环节嵌入金融支持,从而形成综合性的文旅消费金融产业链,充分挖掘潜在的文旅消费潜力,才可能创造最大的价值和效应。
金融助力数字文旅发展也面临一些制约因素。一是数字文旅产业因产业集中度不高,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而且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回报见效慢,所以投融资比较困难。二是旅游消费金融的用户习惯培育尚需时日,因为旅游消费金融的发展相对其他产业较晚,知识的普及和接受度有待提高。受我国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改变消费观念需要时间。三是监管政策有待完善,旅游消费金融很大程度上依赖互联网金融,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四是征信体系仍需健全,否则旅游消费金融业务的开展可能会受阻于信用等级的评估,包括身份认证和信用判断等。
在金融支持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金融风险的管理和防范不容忽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需要构筑创新型风险管理架构。完善风险管理架构包括构建更完善的征信体系、多维度用户数据体系;构建更规范的监管体系,营造安全的数字文旅消费环境;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强化技术风险管理;引进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分担不同的信用风险等。还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法律的约束力和支撑力发挥重大作用。提高风险管理意识,为数字文旅金融创新活动的稳定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为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吴萱 张啸天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