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路径探索
浙江各地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探索在县、乡、村三个层面均初步形成了一些典型做法。在县域层面,典型做法如湖州德清的“一图一端一中心”、杭州建德的“一网一云四系统”、杭州萧山的“钉管家”、嘉兴平湖的“善治宝”、衢州龙游的“村情通”、宁波宁海的“村民e点通”等数字治理平台;在乡镇(街道)层面,典型做法如萧山临浦镇的“平安钉”、萧山戴村镇的“映山红”、临安青山湖镇的“青和翼”等数字治理平台;在村社层面,典型做法如德清五四村的“数字乡村一张图”、萧山涝湖村的“清和涝湖”、临安拜节新村的“雪亮安居”等数字治理平台等。对全省“县、乡、村”各级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探索相关典型做法梳理,可以看到目前浙江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探索主要有以下几条基本路径:
(一)“决策智能化+管控精准化”,数字赋智提升政府智治水平。通过对乡村大数据的归集和清洗,各地积极建构乡村治理的“数字底座”,打造“数字驾驶舱”,基于数字大屏实现对乡村舆情和公共安全状况的及时掌握和精准研判,推动了乡村治理从事后应对迈向事前预警,提升了政府对乡村的智能化和精准化管理水平。如德清的“一图一端一中心”乡村治理架构把全县141个村的数据接入“德清城市大脑”,归集了230多类数据,可以实时掌握乡村的变化;建德的“一网一云四系统”乡村治理架构目前已实现了分析、研判、预警等功能,正积极拓展构建全域治理的监管和预警网络。
(二)“资源数字化+服务在线化”,数字赋利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聚焦民生现实需求,各地基于政务、医疗、教育、文化、就业、生活等方面的资源数字化和服务在线化,积极构建便捷的“一站式”线上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乡村办事“最多跑一次”、“跑也不出村”,有效提高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如龙游“村情通”将户籍、土地、住房、务工等40余项信息全部电子化;宁海“村民e点通”构建了户籍、社保办理、税务服务等民生服务菜单并预留“第三方应用”模块;德清五四村“数字乡村一张图”通过将“村民一生事”放在网上,村民可以在线办理就学、就医等相关事项。
(三)“议事便利化+参与全民化”,数字赋权激活乡村治理内生活力。各地积极打造线上村社,设立村民议事群,形成了人人参与村治的良好局面,有效激活了乡村治理的内生活力。如桐乡越丰村的线上“百姓议事会”充分保证村民在房屋拆迁、村庄建设等重大问题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形成了“大事一起干”的良性机制;龙游“村情通”通过线上方式让群众对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有知情权和表达权;萧山临浦“平安钉”设立村民议事模块,通过全域覆盖、全员覆盖,让“平安钉”成为了“全民钉”。
(四)“村务透明化+监督线上化”,数字赋廉提升村两委公信力。聚焦“三务公开”,各地通过数字技术实现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流程及结果的线上公开,实现资金使用、资产处置、各类补贴、危房改造等情况的线上公示,方便村民对配套文件、工作节点、台账资料等进行随时查阅,显著提升了村两委的公信力。如建德“清廉乡村智慧管家”平台将微权监管资源向村社下沉,构建了镇村立体化智慧监督体系,让乡村人人都成了“小微权力监督员”;苍南“e+清”通过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党务、社务、财务、扶贫资金等线上公开,制度文件等线上公示,有效实现了对村两委公权力的监督。
(五)“方式多样化+激励积分化”,数字赋能促进乡风文明持续向好。各地积极以智治引领法治、德治、自治等多元治理理念应用到村治当中,探索应用数字化手段构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分激励方式,促进了乡村治理由单向管理为主走向“四治融合”的协同治理方式,实现乡风文明持续向好。如萧山涝湖村的“清和涝湖”平台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咨询栏目提升了村民的法治意识,并设立红黑榜,依据积分结果对村民进行表彰和鼓励;萧山戴村镇的“工分宝”通过区块链技术对村民进行积分评价并建立“信用画像”,然后应用于小额贷款、保险优惠、股权分红等场景;平湖“善治宝”通过明确积分项目,吸引农村居民主动参与环境整治获取积分。
二、深入推进浙江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新举措
(一)强化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一是在数字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框架下,设立全省协调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农业农村厅为核心部门,联合省网信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相关责任部门,统筹指导全省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工作。二是在省级层面出台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顶层规划,制定《数字赋能乡村治理促进办法》,更好促进与规范数字赋能乡村治理工作,有效联通城市与乡村的数字平台和数字资源。三是统筹整合乡村数字资源,加快推动各级政府在“条块”上实现数据互联互通,避免出现数据烟囱、数据孤岛等问题。四是指导各级政府明确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明晰责任、压实任务。
(二)加快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试点示范工作。一是在当前国家级和省级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县基础上,进一步有序加快全省各地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步伐,鼓励现实需求较强且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二是从县、乡、村三个层面,加快对已形成的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典型经验进行提炼总结,并向全省各地进行推广,为各地各级的实践工作提供参考。三是将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具体实施权责落实到县一级政府,在实施上给予一定的自主权,激发县域层面的工作积极性。四是设计开发省级乡村治理云平台,推进有条件的县、乡、村先行接入,加快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领域的应用。
(三)加大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资金投入力度。一是在县级以上设立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工作专项扶持资金,在对电信运营商、云计算企业、大数据企业等面向乡村治理场景进行的相关研发和建设进行奖励补助。二是加大对县域“数字驾驶舱”建设的投入力度,为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提供“数字大脑”。三是出台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服务使用补贴办法,对乡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各项乡村数字治理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进行补贴。四是对“积分治理”等乡村数字治理模式进行专项补贴,尤其要对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弱的地方进行倾斜,强化“积分治理”模式在推动乡风文明持续向好等方面的激励效应。
(四)积极发挥各类主体在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中的协同作用。一是以村民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智治引领“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协调助推省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二是要明确县、乡、村三级在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工作中的权责,实现横向有层次、纵向有联动,形成一体化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积极鼓励数字经济龙头企业、社会组织、村两委及其他乡村组织等协同参与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进程,积极引导吸纳科技、资金、组织、人才等资源要素流入乡村治理领域。
(五)制定科学可行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一是借助智库力量,构建科学、完善、清晰、可操作的乡村数字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将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推进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对全省各地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进行定期评价并公开发布。三是制定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工作的奖惩制度,强化评价制度的激励性。四是在县级层面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工作的考核中强化审计监督并引入第三方评估。
【作者:徐旭初 马香媛 吴彬 董维倩 徐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金建东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