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海标:科技成果“转移支付”制度创新助力共同富裕
发布时间:2026-02-06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
在共同富裕建设进程中,浙江探索科技成果“转移支付”制度创新,通过“先用后转”“以需定转”“安心促转”等机制,推动优质创新要素向山区海岛县定向集聚。2021至2024年间,山区县科技成果转化规模实现从135亿元到369亿元的跨越式增长,6000多项成果进入县域试用通道,为山区海岛地区产业升级注入了强劲动能。但随着新质生产力培育对资源配置精准性要求的提升,体系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亟须推动体系系统性升级,打通堵点实现从“要素被动下沉”到“创新生态主动生成”的跨越,让科技成果转化更精准滴灌共富之路。
现状研判:成效背后三重失衡待破解
研究发现,现行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虽有一定实践基础,但存在一些制约转化效能的深层矛盾,核心问题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权利与价值界定层面,赋权以“协商制”为主,职务成果赋权参与单位覆盖度仅约10%,企业“不敢转”、高校院所“不愿放”的现象突出,股权估值缺乏统一标准、收益确认滞后等问题,易引发国有资产流失争议;二是对接与联动层面,平台匹配成效不佳,多数县域企业反映成果“技术先进但不适用”,高校院所与县域企业对接频次偏低,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缺乏制度绑定,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三是承接能力与风险分担层面,山区企业研发投入基础薄弱,中试设施保障不足,部分成果因“实验室到生产线”衔接断裂终止转化,企业承担的风险与获得的收益不匹配,部分企业因资金压力终止合作。这些矛盾本质是“要素供给与县域需求”“制度设计与市场规律”“短期帮扶与长期造血”的三重失衡,亟须系统性升级体系。
核心构想:升级四维协同的框架设计
针对上述问题,研究构建“精准赋权、数智匹配、要素协同、差异适配”四维升级框架,靶向破解堵点:
分级赋权与估值校准,破解“不敢转、怕吃亏”。一方面,以“双维度分级赋权”破除制度障碍,即按成果成熟度(TRL等级)与企业吸收能力实施三级赋权,基础层(TRL 1—3)给予“免费试用权+优先购买权”,提升层(TRL 4—6)推行“使用权+收益权”(企业分成45%—55%),核心层(TRL 7—9)放开“完整处置权+技术入股权”(企业分成最高70%)。另一方面,简化审批流程至10天,配套“安心屋”数字化备案,目标赋权覆盖度提至70%以上。此外,推行估值“双校验+动态重估”机制,构建行业基准库,将估值偏差严控在10%以内。
数智化重构对接体系,打通“供需肠梗阻”。一方面,升级“浙里好成果”平台,通过构建“企业需求+成果特性+高校院所能力”三维画像,训练AI算法提升匹配成功率,同时嵌入区块链存证功能实现全流程可追溯,压缩备案周期。另一方面,建立“飞地研发+本地转化”联动机制,借鉴江苏“双评估+飞地”经验,建议在杭州、宁波布局研发飞地,由政府承担60%运营成本,飞地中试成果向山区转移时,给予企业30%量产设备补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50%返还县域,以此破解地理与设施瓶颈。
全要素协同支撑,补齐“承接能力短板”。在资金端整合财政资金、转化收益留存资金及社会资本专项基金,重点支持中试阶段,同时推广“政银保企”协同模式,由政府设立十亿元级风险池,银行按10倍放大信贷规模,“转化贷”利率较基准下浮20%,保险公司提供增信服务并分担信贷风险。在人才端深化“百博入企”,推行“2年驻企+3年跟踪”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本土人才回流工程,并培育技术经理人衔接供需。
区域差异化施策,实现“精准滴灌”。按县域类型设计适配方案:对于山区县,聚焦中医药、特色农业推广“产学研联盟+共享中试”模式,给予产业转化补贴;针对海岛县,围绕渔业、海洋新能源设立专项基金,补贴技术许可费,建设“岛际技术转移驿站”,提高产学研对接频次。同时,在山海协作升级方面建立“技术转移清单制”,推动发达县向结对县转移成熟技术,强化区域联动。
落地途径:三阶推进与保障机制设计
为确保升级方案落地,设计分阶段实施路径与全链条保障措施。实施路径方面,分三阶段推进:试点验证阶段(第1—2年),选取典型县重点测试分级赋权、智能匹配等核心机制,目标将转化成功率提升至55%、估值偏差控制在15%以内;全域推广阶段(第3—4年),向山区26县及海岛县铺开四大模块,实现共享中试基地、人才驿站全覆盖,力争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25%、企业终止合作率降至10%以下;深化输出阶段(第5年),引入AI大模型优化要素适配,总结“浙江经验”向全国推广,力争转化效率达发达地区80%。保障机制方面,制度上修订《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明确分级赋权、单列管理的法律依据,出台《尽职免责管理办法》,纾解后顾之忧;资金上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定向用于县域转化、中试基地建设与人才培育,形成“财政引导+市场补充”格局;监督评估上构建涵盖权责均衡、要素流动等5类核心指标的“科技成果转移支付治理指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评估,结果与地方政府考核挂钩。
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升级通过构建“制度—技术—要素—区域”四位一体的生态体系,打造“以共富为导向、以数字为支撑、以协同为核心”的科技资源均衡配置方案,将为全国其他地区科技赋能共同富裕提供可参考的实践范本。
作者:俞海标,浙江树人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