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高层次文化人才服务团“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对接天台县专项课题和2025年度“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第二批成果征集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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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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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社科办〔2026〕34号

各有关单位、专家(团队):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征集立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20日

二、征集范围

1.2025年浙江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课题(浙社科办〔2025〕33号);

2.2025年度纳入“社科赋能行动”储备库课题;

3.浙江省高层次文化人才服务团“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对接天台县专项预立项课题(浙社科办〔2025〕20号)

三、征集条件

课题成果必须标注“‘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研究成果”字样,并满足以下验收条件之一:

(1)入编《浙江社科要报》;(2)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省级党政领导,省人大、省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3)理论文章或宣传通讯发表在省级以上主要报刊,或出版相关主题专著;(4)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相关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或所在市的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职能部门采纳运用;(5)课题成果实现有效宣传或转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和实际成效。其中,序号中带*号的专项委托和揭榜挂帅的面上选题,不得将第(4)项作为验收条件,但可由省社科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课题。

四、工作安排

请课题负责人填写《“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登记表》和《“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汇总表》。2025年度预立项课题中序号中带*号的专项委托和揭榜挂帅的面上选题,请直接将相关成果证明(发表件、编发件、领导批示件、采纳应用证明等)的扫描件(PDF)、成果原文Word稿,于7月15日前电子版发送至我办邮箱(skfnxd@163.com,邮件名:2025预立项面上选题-姓名-课题名称),其他课题请将相关成果证明于7月15日前递交至赋能山区海岛县社科联,各山区海岛县社科联审核其验收条件,仅将符合条件的成果证明材料于7月20日之前汇总发送至我办即可。

1.2025年浙江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要求成果取得时间在2026年1月1日至7月14日;浙江省高层次文化人才服务团“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对接天台县专项预立项课题要求成果取得时间为2025年6月5日至2026年5月26日。届时未获得正式立项的课题到期自行终止。

2.2025年度预立项课题中带*号的专项委托和揭榜挂帅的面上选题,由省社科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课题。其他预立项课题成果由县(市、区)社科联验收通过后,省社科联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给予正式立项并结题。

3.储备库课题成果经县(市、区)社科联验收通过后,省社科联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组织专家评审后按一定比例给予立项并结题。

联系人:卿周子、李波、魏亚卓;

联系电话:0571-87057483、87053182。

附件:1.“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登记表.docx

          2.“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汇总表.docx

浙社科办〔2026〕34号 关于开展浙江省高层次文化人才服务团“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对接天台县专项课题和2025年度“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第二批成果征集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