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7年浙江省社科社会组织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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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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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社科联发〔2026〕14号

各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会员社团:

根据课题清理规范需要,此前面向省社科类社会组织会员申报的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2026年开始改称为“浙江省社科社会组织年度课题”。现就2027年省社科社会组织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紧扣浙江省“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开展具有现实基础、时代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动图景,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课题类型

2027年省社科社会组织年度课题设置年度课题与社会组织学术研讨专项课题,主要面向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会员(成员),适当兼顾会员社团的会员(相关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1)。课题立项后的管理责任单位默认为申报人组织人事关系所在的浙江省内单位。

1.社会组织年度课题:申报人可根据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学术发展需要、自身学术专长与研究兴趣确定申报内容,选题应与所属社会组织所涉学术研究领域密切相关。申报项目经省社科联组织评审后择优立项为资助课题。

2.社会组织学术研讨专项课题:各社会组织基于2026年举办的包含征文评比的年会、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按照规定比例推荐优秀成果(一般为论文或研究报告)参评本专项课题,经省社科联组织终评后立项为不资助课题。该专项课题的申报推荐通知下半年将适时另行发布。

三、工作安排

1.申报限定:在研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截止日前未结题)或此前承担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类课题被撤项、终止以及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等尚处于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省社科社会组织课题。不得以与已立项厅级及以上级别课题及其成果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报本课题;课题申报结果公布前,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得以与本次申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报其他同级别课题。申报人如同年度内申报省社科联组织的省社科规划课题、科普课题、社会组织学术研讨专项等其他课题,不重复立项(以成果申报获立项的课题除外)。

2.时间安排:年度课题的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从浙江社科网首页中部“大成集智”系统进入“省社科社会组织课题/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或从申报系统下载,按提示要求填写后转为PDF文件上传)。

各社会组织应于5月31日前完成年度课题的申报初审工作。审核负责人以社会组织账号登录“大成集智”课题系统,根据本社会组织会员名单核实申报人身份,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退回申报人应说明理由。

5月31日前,各社会组织应将最新会员(成员)名册报省社科联社团处(附件3,word或Excel稿通过电子邮箱或“社团小管家”发送),供社团处第二轮审核参考。

省社科社会组织课题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课题申报期间,申报人和社会组织审核负责人应及时关注申报系统动态的“审核、修改、重新提交、再次审核”等信息提示并作相应处理。如最终未完成提交、审核,视为放弃申报。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省社科联社团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况落华(0571-81050873)、胡荣仁(0571-81050867)。

电子邮箱:zjsslxhc@vip.163.com;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

附件:1.浙江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会员社团名单.docx

           2.浙江省社科社会组织课题论证(活页).docx

           3.省社科社会组织会员名册.xlsx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