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培育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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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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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社科办〔2025〕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大部署,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培育孵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经研究,现启动2026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培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推荐领域

本次省社科规划重大培育专项课题申报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中国式现代化基础理论和重大实践问题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重大基础理论和学术前沿问题展开。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及要求

1.申报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省社科规划课题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申报的课题要有清晰的研究对象、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高的创新价值。

3.具有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重大培育专项课题。

4.获得本次重大培育专项课题立项的申报者,必须以该课题为基础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5.课题成果为著作或论文,课题名称自拟,不设子课题。

(二)限项规定

1.浙江大学限报10项,省内高水平大学、省委党校、省社科院限报3项,其他本科院校限报1项。

2.各单位申报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未立项的学者,可直接递交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参与本次省社科规划重大培育专项课题评审,不受指标限制。

三、申报材料与流程

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培育专项课题申报表》(附件1)一式6份、汇总表(附件2)1份。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未立项的学者提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一式6份,由各单位科研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省社科工作办。

各单位纸质材料请于1月31日前寄送至省社科联规划处。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规划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2026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培育专项课题+申报单位”。

联系人:胡逢阳、叶卉;

电子邮箱:zjssklghb@vip.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5楼省社科联。

附件: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培育专项课题申报表.docx

          2.XX单位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培育专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浙社科办〔2025〕63号 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培育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pdf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