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浙江省新型智库与媒体联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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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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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智库:

为进一步健全我省智库与媒体联动机制,推动智库研究优势与媒体传播优势深度融合,提升智库成果的传播力、影响力和社会效益,丰富主流媒体优质内容资源,省社科联决定开展省新型智库与媒体联动项目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

省级新型智库和建设单位。项目由智库申报,智库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并加盖公章,每家智库限报2项。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实质性合作基础

申报项目应为智库与媒体已经开展实质性合作、形成初步成果且正在持续推进的项目,或已经形成较好成果并有明确后续合作计划的项目。成果署名单位应包含完整、准确的智库或建设单位全称。仅签订合作协议但未形成成果,或者曾经开展合作但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没有新成果产出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二)合作媒体符合规定范围

合作媒体应为省级及以上媒体,主要包括中央媒体及其驻浙机构、省级新闻单位,以及上述媒体所属具有新闻传播职能的报刊、频道、频率、栏目、节目、新闻网站和新闻客户端等。智库与媒体所属具体栏目、频道、频率或节目开展合作的,可以申报。市县级媒体、高校校报校刊、智库自有媒体以及依托一般社交媒体账号开展的合作,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合作内容具有项目化特征

项目应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问题,以连续性、系列化的内容生产和成果传播为主要载体。合作形式可包括共建栏目、频道或节目,联合策划专题报道,推动智库成果系列化转化传播,联合开展选题研究并制作文字、图片、音视频、数据等融媒体产品,以及其他能够实现智库研究资源与媒体传播资源深度融合的形式。单纯的会议报道、成果转载、专家零散接受采访(同一主题一年内少于3次且未形成系列栏目或专题的)、商业宣传,以及未形成内容产品的单次活动,不作为独立项目申报。

(四)项目名称规范清晰

项目名称原则上采用“特色名称+智库媒体联动项目”的形式,一般不超过30个字,应准确反映合作主题、内容产品或品牌特色,不宜仅以智库和媒体单位名称简单组合。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浙江省新型智库与媒体联动项目申报表》、代表性成果佐证材料和《浙江省新型智库与媒体联动项目申报汇总表》。

每个项目应提交2—5项代表性成果。每项成果均须由符合条件的合作媒体刊播或发布。其中,与媒体单位层面合作的项目,至少2项成果须刊播于该媒体(不限具体栏目);与媒体下属具体栏目、频道、节目或平台合作立项的项目,至少2项成果须刊播于同一栏目、频道、节目或平台,以体现合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一内容在不同终端同步发布的,按1项成果计算,不重复计数。佐证材料应能够说明成果内容、刊播媒体、刊播时间、合作情况及传播效果。本通知所称“近两年”,均指2024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智库所在单位应对项目的政治方向、合作真实性、成果权属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

四、材料报送

各智库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表word版、PDF版及佐证材料等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智库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联系人:宋哲;吴莲红

联系电话:18072852502

邮箱:zjisgci@126.com

附件:1.浙江省新型智库与媒体联动项目申报表.docx

            2.浙江省新型智库与媒体联动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关于遴选浙江省新型智库与媒体联动项目的通知.pdf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