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0
|来源:省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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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社科办〔202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的意见》和省社科联第九次代表大会精神,结合“十五五”时期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需要,省社科联决定建立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组。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真”“情”“实”“意”要求,加强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锚定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和高水平建设社科强省需要,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荐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为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高水平建设社科强省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须全职在浙江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学风作风优良。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
3.健康状况良好。活跃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一线,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6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4.学术造诣深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较大。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社科优秀成果奖,或作品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②入选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③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以后),新立项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结项获评“良好”及以上等级。
省特级专家及入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70周岁(195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符合第1—3条的原“十四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全部入选。
三、推荐方式和要求
1.由推荐单位汇总报送符合条件的专家,不限制推荐人数。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等工作,确保人选质量。
2.推荐单位要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所有材料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对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3.请各单位于2月28日前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信息汇总表》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规划处邮箱,邮件名称请以“××××单位专家信息汇总表”命名。汇总表在省社科大成集智系统导出(请登录浙江社科网,“大成集智”入口进入,在“学者列表”—“导出基本信息”模块进行汇总表导出。)请各单位参照样表(见附件)将符合继续入选条件的“十四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组成员和新推荐“十五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组成员分开制表。
联系人:胡逢阳、韩露;
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
电子邮箱:zjssklghb@vip.163.com。
浙社科办〔2026〕1号 关于推荐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组成员的通知.pdf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