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7年浙江省社科社会组织学术研讨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2
|来源:省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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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社科联发〔2026〕30号
各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会员社团:
为支持省级社科社会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交流,推动社会组织学术共同体建设,根据《浙江省社科社会组织年度课题管理办法》(浙社科联发〔2026〕21号)、《关于申报2027年浙江省社科社会组织年度课题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26〕14号),现就2027年社会组织学术研讨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课题属于省社科社会组织年度课题,主要面向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适当兼顾省社科联会员社团。
2.各社会组织基于2026年正式举办的学术研讨或征文活动,在评审评比基础上推荐优秀成果申报本课题。所推荐研究成果形式一般为论文或研究报告,推荐比例:征集成果数10—30篇的可推荐1项,31—60篇的推荐2项,61—100篇的推荐3项,101—150篇的推荐4项,超过150篇的可推荐5项。未举办相关活动或征集成果数不足10篇的,不推荐。
3.所推荐成果的第一作者(负责人)应为本社会组织的会员(成员),工作单位为本省内单位,已立项2027年省社科社会组织年度课题负责人的成果不再推荐。
4.推荐成果为中文成果,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成果的研究内容属于推荐社会组织的学术研究领域;成果题目要严谨规范、准确精炼,符合学术表达,避免晦涩难懂;成果未经正式发表且不属于其他已立项厅级及以上课题的阶段性或最终成果;成果篇幅不少于3000字,一般不超过15000字。
5.本专项课题为以成果申报的立项不资助课题,负责人组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系统注册时所填报单位)为课题管理责任单位。推荐成果获得立项即视为符合结题条件。
6.立项课题成果在后续公开发表、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科社会组织学术研讨专项课题成果”字样及课题编号。
二、工作安排
1.社会组织推荐成果应进行内部公告,无异议后通知被推荐成果负责人进行系统申报。负责人登录省社科联“大成集智”系统(如无账号应先完成个人注册),进入省社科社会组织年度课题申报子系统“学术研讨专项课题”模块填报申报信息,按格式要求(附件1)上传成果,签署成果声明书(附件2)。未获得社会组织推荐的成果申报不受理。
2.推荐社会组织应及时登录“大成集智”系统审核所推荐成果,同时上传关于本批课题的推荐报告(附件3)及本年征文汇总表(附件4)。
3.省社科联在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终评,并经党组审定及公示后予以公布立项。
4.本批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20日,各相关社会组织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审核上报。
其他不明事项,请咨询省社科联社团处,联系人:况落华(0571-81050873)。
省社科大成集智系统:https://dcjz.zjskw.gov.cn/spoink-web/#/centerlogin
附件:1.论文及研究报告格式要求.docx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