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5年度浙江省社科普及“创新活动案例、红色基地精品活动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7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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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社科联发〔2026〕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浙江省社科普及工作创新,激发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活力,以科普助力“两个先行”,进一步发挥科普阵地带动、示范、辐射作用,省社科联决定即日起开展推荐2025年度浙江省社科普及“创新活动案例、红色基地精品活动案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活动案例类别
(一)创新活动案例。全省高校社科联、各地市社科联及其所属的县(市、区)社科联、省市县三级社科普及阵地、省社科联系统省级社会组织,在2025年度开展完成的具备时代感、传播性和引领力的科普实践案例,尤其是在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方面的优秀案例,包括但不限于科普作品传播、科普活动服务、科普阵地建设等。
(二)红色基地精品活动案例。红色科普基地联盟成员单位在2025年度开展完成的主题明确、群众反响强烈、普及效益显著的科普精品活动,特别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央和省委部署的重大主题宣讲、浙江省红色科普基地“七个一批”工作内容等方面的活动。
二、推荐要求
(一)主题鲜明,导向正确。推荐案例要主题鲜明,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能量,融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于一体,贴近群众需求,富有时代感,需要有明确的案例负责人。
(二)形式新颖,富有创意。推荐案例要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社科普及工作的新要求,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等多元方式,通过情景剧、互动体验、数字展览、直播访谈等创新形式,体现参与性、互动性、创新性。
(三)成效显著,影响广泛。推荐案例要有公共服务属性,反映社科志愿服务情况、活动宣传情况等,原则上在“浙江社科”公众号、“浙哲科普”微信小程序上报道过,公众认可度高,普及效益显著,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或推广普及价值。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报送。请各单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挖掘本领域和本区域的优秀科普案例,申报单位通过登录浙江社科网,按“社科服务-浙哲科普-我的任务”的步骤,填写《2025年度浙江省社科普及案例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交能直观反映活动开展的高清照片3—5张、媒体宣传报道的截图或链接、线上活动(如有)的截图或链接、其他能证明活动开展情况的资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同一活动限报一次。
(二)推荐审核。各有关单位通过同一申报平台中“我的审核-案例审核”审核申报单位提交的活动案例,各市社科联审核推荐“创新活动案例”不超过5项,“红色基地精品活动案例”不超过3项;省属高校社科联及省直有关单位可审核推荐1项创新活动案例;省社科联系统各省级社会组织可申报1项“创新活动案例”,由省社科联社团处初审,推荐不超过5项。
推荐审核时间截止2026年3月15日。
(三)评估公布。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案例开展综合评估,报省社科联党组审议,确定2025年度浙江省社科普及“创新活动案例、红色基地精品活动案例”入选名单并公布。
(四)推广展示。通过“浙江社科”公众号和“浙哲科普”小程序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对入选案例进一步宣传。
四、联系方式
科普处联系人及电话:杨希平(0571—81050875)
姚哲豪(0571—87057499)
社团处联系人及电话:方福明(0571—81050872)
技术咨询电话:蔡群帅(19906609236)
浙社科联发〔2026〕2号 关于推荐2025年度浙江省社科普及“创新活动案例、红色基地精品活动案例”的通知.pdf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