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办公室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院士专家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8
|来源:省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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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本科高校,各市科协、社科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和全省教育强省建设大会精神,推进创新浙江建设和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充分发挥院士专家、文科资深教授等顶尖人才在育才中的作用,为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搭建平台,引领带动高校青年人才成长成才,赋能助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决定启动实施第二批高校“院士专家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以下简称“结对培养计划”)。现将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重点与目标
第二批“结对培养计划”拟选拔50人左右,培养期5年。通过实施“结对培养计划”,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人才自主培养力度,加快提升高校青年学术骨干的研究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大力培养一批满足我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需要的优秀青年学术人才,不断壮大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规模。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学术骨干。一般要求全职在省内高校工作1年以上的青年学术骨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与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较好,学术发展潜力较大。依托省登峰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的,或已入选省级以上青年人才计划或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优先考虑,其中,通过专家举荐入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人员,符合条件的,与院士专家签订结对培养协议后,可直接入选“结对培养计划”。上一轮“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的培养对象中,支持期满考核优秀且已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后可纳入接续培养对象。纳入普通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部省联动试点的高校,需统筹考虑试点项目支持人选,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支持。
(二)院士专家。主要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文科资深教授等顶尖人才中选配,优先选择浙江籍院士专家或热心帮助我省高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院士专家,年龄一般应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结对导师选配应注重学科方向和人选匹配度。
三、申报结对程序
(一)推荐申报。高校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学科特色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做好宣传动员、部门审核、信息公示等工作,遴选推荐具有较强学术研究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人才,自主开展结对导师选配工作,并将初步推荐人选基本信息和拟结对院士专家基本情况报省委教育工委。
(二)自主结对。高校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反馈意见,自主联系确定结对院士专家,建立结对关系后组织签订协议书(参考协议见附件1),制定结对培养方案。协议书和培养方案各一式3份报省委教育工委。
(三)审核公布。省委教育工委会同省科协、省社科联对培养对象资格条件和结对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发文公布“结对培养计划”入选名单。
(四)考核督促。高校每年对“结对培养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满三年进行中期考核,协议期满后对“结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情况报省委教育工委。
四、名额分配
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申报数量一般不超过3人(不含接续培养),其他高校一般不超过1人。
五、相关保障
(一)各高校要给予入选“结对培养计划”的青年学术骨干一定的经费资助,其中理工农医类一般不低于20万元/年,其他类一般不低于10万元/年,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科研活动、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结对院士专家指导报酬由学校与院士专家协商确定。上述所需经费由各高校从学科建设经费或人才建设经费中列支。
(二)省委教育工委、省科协、省社科联将优先推荐“结对培养计划”入选者申报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科研课题。所在学校应支持入选者根据结对培养需要安排一定的脱产研修时间。
六、其他事项
请各高校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确定的《“结对培养计划”初步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见附件2)和拟邀请结对院士专家基本情况报告(一式3份及电子稿)报省委教育工委干部人才处。联系人:葛其恒、童程瑶,电话:0571-88008817,电子邮箱:sjytgbrcc@126.com。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院士专家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协议书(仅供参考).docx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