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社科联发〔2024〕33号
各省级新型智库联盟,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真”“情”“实”“意”总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系列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省新型智库联盟建设水平,更好整合汇聚全省智库力量,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2024年7月省社科联发布《浙江省新型智库联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依照管理办法要求,省社科联对省级新型智库联盟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进行全面梳理。现予以公布。
其中,省级新型智库联盟牵头单位共计15家,其中2021年成立7家,2022年成立2家,2023年成立4家,2024年成立2家(见附件1)。
省级新型智库联盟成员单位共计334家,其中2024年6月前加入省级新型智库联盟的成员单位经检查登记,共计226家(见附件2);2024年6月,省社科联新遴选的省级新型智库联盟成员单位73家(见附件3)。2024年7月,新增两家省级新型智库联盟浙江省政府监管与治理现代化智库联盟和浙江省发展与安全研究智库联盟首批联盟成员单位35家(见附件4)。
联系处室: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
联系人:熊立春、李波;
联系电话:0571-87053182;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615室。
附件2.2024年6月前加入省级新型智库联盟的成员单位名单.pdf
附件3.2024年6月新遴选省级新型智库联盟成员单位名单.pdf
附件4.浙江省政府监管与治理现代化智库联盟、浙江省发展与安全研究智库联盟首批联盟成员单位名单.pdf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