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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常规课题及“三报一刊”后期资助课题、委托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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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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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相关课题负责人:

经公开申报、专家评审、公示,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办公室审批同意,现将2023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常规课题及“三报一刊”后期资助课题、委托课题立项名单予以公布。

课题负责人所提交的《申报表》及附件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不再另行签订课题立项协议(申报表内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遵守《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按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细则》等规定,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确保研究成果的政治导向和学术导向。

常规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最多可延长1年;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成果”字样及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得作为课题研究成果申请结项。课题成果满足结项条件后,在浙江社科网“社科课题”管理系统申请结项。

本立项通知不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负责人及有关单位自行下载立项文件PDF版。

联系人:陈培浩;联系电话:0571—81051874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一号院3号楼省委宣传部646室(邮政编码:310007)


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常规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常规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pdf

          2.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三报一刊”后期资助课题、委托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三报一刊”后期资助课题、委托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pdf




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