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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社科联社科普及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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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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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社科联发〔2022〕39号


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公示,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确定,《义风遗韵:义乌文化双语外宣读物》等31项课题立为2023年度省社科联社科普及年度课题(名单见附件1);《共同富裕的乡村实践——台州36村108人的共富故事》等5项重点课题将按程序立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另行发文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协议书

2023年度课题协议书实行网上签订。请各有关单位通知课题负责人,从浙江社科网首页中部右侧“社科服务”区域点击“社科课题”进入“科普课题申报管理系统”,登录系统后进入课题申报-我的课题,点击操作列中的“签订协议”蓝色按钮,进入“立项协议申报表”填写界面,按表格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并上传个人及单位签章好的协议书扫描件(《立项协议书》模版下载见附件2),在系统上点击“转交下一步”,待本单位科研处审核后,由科研处点击“转交下一步”至省社科联。《立项协议书》与课题申报时所填写的有内容出入的,以《立项协议书》为准。

请各科研处务必于2022年9月30日前转交至省社科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课题立项。

二、课题周期和结题要求

1.课题周期:2023年度课题周期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所立项课题必须在这个周期内完成出版并达到结题要求,提交结题材料(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无故未按时结题者,直接做撤项处理。撤项之后,课题负责人三年之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系统课题。

2.结题要求:年度课题中成果形式为科普读物的,要求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封面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注“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成果”字样,结题时需先递交10本正式出版物到省社科联科普处审核,通过以后按程序网上申请结题。

三、经费资助

重点课题每项6万元;一般课题科普读物类每项3万元。省财政资助经费到位以后,按核定额度一次性拨付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责任单位为省属预算单位和省部属非预算单位的,专项项目资金预算编入省社科联部门年度预算后转拨;市县责任单位专项项目资金纳入省社科联部门专项转移支付清单管理。

有关单位要加强管理,为课题完成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任务。


联系处室:省社科联科普处;

联系方式:卿周子、胡婷婷,0571-87057499;

电子邮箱:sklkpc@vip.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620室(邮政编码:310006);

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  



附件:1.2023年度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立项名单

          2.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普及课题立项协议书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