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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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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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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社科联发〔2022〕22号


各有关单位、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全省社科工作提出的“真”“情”“实”“意”四字总要求,进一步提高省社科联系统省级社会组织研究水平,更好地发挥课题研究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重要作用,省社科联对2023年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基础研究要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凸显研究的公共性、基础性和原创性;应用研究要聚焦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重点与难点问题,以及建设变革型社会组织中的理念、方法、机制等问题,开展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实践价值的实证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渠道。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分为年度课题和学术年会专项课题。年度课题由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团体会员社团推荐申报,课题申报人可根据选题,通过相关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提交。第六届浙江省社科界学术年会专项课题另行组织,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2.申报资格。每位课题负责人本次只能申报一项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凡已承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未完成者(截止2022年6月10日未结题)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联各类社科项目被撤项、终止尚处于申报资格限制期内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本课题。

3.成果形式与课题管理。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调研报告。立项课题由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年(从正式公布立项之日起算),到期不能完成即作终止处理。

4.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课题申报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从浙江社科网(https://www.zjskw.gov.cn/)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版块中的“社科课题”进入“浙江省社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输入账号和密码(无账号的应先通过注册)登陆系统后进入“课题申报”板块。申报人的具体操作请参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使用)》。各社会组织初审负责人请参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初审人使用)》,按要求完成好初审工作。

省社科联社团处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622室

联系人及电话:况落华(0571-81050873)、胡荣仁(0571-81050867)

E-mail:zjsslxhc@vip.163.com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王佳林(0571-87295036)



附件: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活页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4月19日

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活页.docx

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使用).docx

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初审人使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