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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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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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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发布(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就做好我省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中央和省委提出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能力的专家学者踊跃申报,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和浙江学科优势的申报项目,提升申报材料质量。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要求,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名额

 因国家社科基金采取限项申报的方式,2022年我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实行推免名额分配和省里统一组织评审上报两种方式。

 根据各科研承担单位前三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上报数、立项数、立项率等,由省社科工作办确定推免名额。推免项目由各科研承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审后报省社科工作办,经省社科工作办审核后上报国家社科工作办。

 有推免名额资格的科研单位另设备选名额,重点鼓励支持青年学者(35周岁以下)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支持特色优势学科发展。备选名额项目由省社科工作办统一组织评选上报。推免和备选名额数量另行通知。

 不设推免名额的科研单位,每单位限报5项,由省社科工作办统一组织评选上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指标上报材料,超额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资格限制

 曾经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为3年,即2019年3月20日之后被公告终止或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四、材料要求

 申报人须采用《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申请书》《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申报材料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请人还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请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省社科联规划处的材料包括:(1)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参加省社科工作办评选的项目还需提供纸质《活页》一式5份。(2)《2022年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单位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省社科联规划处邮箱。

 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申报公告中下载。因今年首次实行全学科网络申报,为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填写内容一致并方便评审工作,申请人须在网络申报完成后,点击“下载申请书”打印纸版,此时《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序号”栏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各单位最后报送的纸质申请书,必须是从网络申报平台下载打印(带项目申报序号)的最终版。

 五、时间要求

 2022年3月7日之前将单位申报汇总表发送至省社科联规划处邮箱,2022年3月9之前将纸质材料寄送至省社科联规划处。逾期不予受理。如因疫情等因素导致延期,我办将及时发布通知。


 联系电话:0571—87053190;

 邮箱: zjssklghb@vip.163.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516室。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网址:

 http://www.nopss.gov.cn/n1/2022/0112/c431027-32329870.html

 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  [2021]237号)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pdf

           2.2022年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单位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22年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