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正值武汉大学环境法所40周年所庆之际,由武汉大学法学院院友、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东海研究院执行院长钭晓东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课题组,分别于6月5日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6月19-20日在宁波大学举行开题报告会及课题推进会。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副所长柯坚、所长助理李广兵,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陈海嵩,湖北省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罗吉,浙江省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会长姜双林,浙江大学何香柏,上海交通大学高琪等专家,受邀参加了开题报告会及课题推进会。
在开题报告会及课题推进会中,钭晓东教授汇报了课题设计与研究进展情况。该项目重点立足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要素构成、价值、目标、实现路径等基石问题,基于“三三联动”框架,从“治理结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三个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维度,根据协同理论的支配原理,针对生态环境治理过程的典型作用及其所面临的三大类型问题,就所设定“加快推进”的三大作用点集中展开阐释。专家组充分肯定了课题研究的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认为课题设计定位“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在当前长三角生态一体化先行先试、浙江与宁波努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时势时局下,更彰显了重大的“探索先行、长期与可持续”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实证价值。同时,专家们也对课题研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来自武汉、杭州、宁波、临安、嘉兴、上海等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课题组成员、相关研究领域专家科研工作者、师生代表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