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浙商有序稳健海外直接投资的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 2025- 08- 02| 来源: 之江策| 浏览: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开展高质量的海外直接投资,有效动员国内国际资源、利用国内国际市场成为浙商打造世界一流企业的核心路径。当前,面对中美贸易摩擦呈现的高度不确定性,大量浙商开始加速海外直接投资布局。一方面希望通过产能分散化规避高昂的关税壁垒,另一方面更希望拓展全球多元市场,形成更为稳健的资源与市场布局。但是在这一过程中,部分浙商海外直接投资却由于缺乏充分的战略设计和系统的市场调研而导致海外直接投资存在跟风投资、遭遇合法性挑战等问题。中美贸易摩擦高度不确定背景下,浙商亟待开展有序稳健的海外直接投资,提升全球化战略效果,为打造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1、浙商海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模式

全球化时代,高质量海外直接投资成为浙商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面向欧美的跨国并购、面向东南亚的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面向全球的重要资源获取,成为全球化时代浙商海外直接投资的三个重要表现。欧美是全球高端技术、品牌资源集中的区域,2010年以来浙商开始通过跨国并购的方式来获得欧美的全球资源来实现跨越式成长,典型如吉利并购沃尔沃、万向并购美国A123等。在全球重要资源获取方面,以青山、华友、振石等为代表性浙商在印尼、非洲等地推进以战略资源获取为目的的海外直接投资。东南亚市场吸引力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升级,驱动浙商加快在东南亚开展抱团性的海外生产基地建设,例如华立建设的泰中罗勇工业园区成为浙商进入泰国建设生产基地的重要桥梁。

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不确定性加剧,浙商面向欧美的跨国并购难度加大,而面向东南亚的海外生产基地建设开始提速。来自浙江省商务厅的数据显示,2024年,浙江省1708家境内主体备案境外投资企业1881家,投资主要涉及制造、软件信息技术服务和批发零售等行业,投资额前五的国家(地区)分别是印度尼西亚、泰国、开曼群岛、英国和越南。在2025年1-6月,浙江省767家境内主体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854家,主要涉及制造、商务服务和批发零售等行业,投资额前五的国家(地区)分别是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和柬埔寨。表明浙商在东南亚的直接投资在不断加强。不过从2025年第二季度的数据来看,2025年4-6月的对外直接投资却是一直在同比下降,其可能的原因是美国关税政策的精细化、长期化、高不确定性,导致通过东南亚转口贸易也存在高度不确定性,使得浙商针对东南亚的投资步伐放缓。

2、中美贸易摩擦持续背景下浙商海外直接投资面临的挑战

当前浙商海外直接投资面临两大紧密相关的挑战,分别是海外直接投资战略的被动性以及在东道国面临的合法性劣势。

第一,部分浙商海外直接投资战略的被动性。当前这种战略被动性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当前部分浙商的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大国博弈、美国关税政策的被动性响应。特别是在越南、柬埔寨、泰国等东南亚国家的生产基地建设,其动因往往来自发达国家全球价值链主导企业的供应链多元化布局要求,其重要目的是为了规避美国对中国的高额关税。但是也正是美国关税政策的高度不确定也导致了浙商当前在东南亚投资的不确定性。二是,当前部分浙商的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存在一定程度的跟风现象,而缺乏对自身竞争力、海外运营能力的充分评估。东南亚建设生产基地、非洲拓展市场,是当前浙商海外直接投资关注的两个热点。诚然部分有较强经营实力的浙商企业是在充分战略研究基础上开展投资决策,但是也有部分浙商企业往往开展跟风式的投资。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部分东道国投资中的“拥挤效应”。

第二,部分浙商海外直接投资面临的合法性劣势。全球复杂制度环境所带来的合法性劣势,给浙商海外直接投资带来了更高的制度成本。这种劣势从根源上来自外来者劣势和后发者劣势。前者是指作为外来者的浙商对东道国正式与非正式制度不熟悉而产生的额外成本,后者是指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相比作为后发者的地位而带来的劣势。合法性挑战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调短期投资目的忽视对东道国产业生态的长期贡献。典型如一些浙商为了规避关税壁垒在东南亚建立生产工厂,往往会忽视对当地产业产业生态的长期贡献,例如对当地配套、当地产业工人培养等,从而引起东道国政府的不满。二是,重视经济目标忽视东道国的社会价值。经济目标诚然是浙商海外直接投资的重要维度,但是随着在东道国卷入程度的提升,必然也需要参与到东道国当地社区之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而部分浙商企业通常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其中能力缺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浙商往往把低毛利业务布局到海外,其业务的盈利空间不足以支撑企业在当地社会责任的承担。三是,强调国内经验复制忽视东道国适应性调整。由于制度、文化差异性,浙商在国内经营的最佳实践往往难以直接在东道国复制,这就需要浙商企业结合东道国制度与文化特征,进行适应性调整。典型如加班激励制度。处理不当,就会引起在东道国的各种冲突,进而引起、强化东道国对整体浙商的不良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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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浙商有序稳健出海的建议

任正非在今年北京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华为将不再追求简单的全球化扩张,而是转向“黑土地”模式,即在任何国家投资时,必须同步实现本地化就业提升和技术升级,通过与当地产业链深度绑定形成利益共同体,以此降低地缘政治风险,旨在通过“扎根式”发展实现可持续的国际化。“黑土地”模式为浙商出海战略提供了借鉴。因此,浙商有序稳健出海必然是以战略主动性为前提、以责任竞争力建设为基础、以综合服务体系为保障的高质量出海。

第一,鼓励“链主+专精特新企业”协同推进的价值共创出海模式。“黑土地”国际化模式的前提是企业竞争力建设。一是,整合国内资源推动浙商竞争力持续升级,夯实浙商出海发展的竞争力基础。着力支持出海浙商通过自主创新提升企业技术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支持企业加强在国内的研发中心建设,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自主可控。推进产学研合作、国内企业间并购重组,加速浙商企业竞争力升级,提升企业出海发展的战略主动性。二是,鼓励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浙商“链主”企业与产业链上“专精特新”企业协同牵引链上生态伙伴协同出海。浙商“链主”企业依托其品牌、技术、资源等优势,整合“专精特新”企业的专业化技术与生产优势,夯实浙商出海企业的产业链优势。三是,鼓励浙商在东道国通过带动有效就业、有序技术溢出、持续合规经营,构建企业与东道国的价值共创生态。推动浙商企业通过本地化生产、研发中心建设等创造就业机会;有序与东道国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推动当地产业链配套发展;严格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提升商业行为透明化,打造“全球价值创造者”的浙商印象。

第二,践行ESG战略,打造海外浙商的责任竞争力。ESG(即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是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要求企业主动将ESG因素纳入到经营管理实践之中,实现经济价值与环境、社会因素的平衡发展。一是,引导海外浙商从被动合规向基于ESG战略的责任竞争力转型。海外合规发展是建立、提升浙商在东道国和全球合法性的基础。强化海外浙商合规经营的意识,推进首席合规官制度落地。在合规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海外浙商积极开展ESG实践,逐步向基于ESG战略的责任竞争力转型发展。二是,联合全球与国内ESG认证第三方组织,有序推进海外浙商ESG认证和评级。联合独立第三方ESG认证和评级组织,对海外浙商开展ESG辅导,分阶段开展ESG认证和评级,稳步推进海外浙商ESG实践的精准发力和高效落地。三是,选树海外浙商ESG实践标杆,打造“浙版”ESG标准体系。浙商企业在海外发展过程中,已经积累了ESG实践典型案例,例如华友钴业在非洲和东南亚的海外发展中,形成了一套由内而外的最佳实践。选树浙商ESG标杆企业,总结ESG最佳实践,结合全球和国内ESG标准框架,形成务实有效的“浙版”ESG标准体系,引导海外浙商积极实践ESG战略,塑造“负责任的全球企业”形象。

第三,推进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实质性赋能浙商出海。浙江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2025年7月17日联合印发《加快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若干举措》(后文简称《若干举措》),并于8月18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浙江省建立出海综合服务体系保障浙商有序稳健出海的重要文件。一是,以《若干举措》出台和执行为契机,整合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金融安全等现代服务部门、商会协会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等不同主体,明确海外综合服务的联动协同机制,形成推进海外浙商高质量发展的集成力量。二是,加快推进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实质性落地执行。在政策出台的基础上,加大政策宣传,落实配套性的考核标准,确保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有效落地。三是,强化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数字化保障,迭代升级海外综合服务体系赋能效应。在强化服务的基础上,同步建立数字化支撑体系,在提高服务效率的同时,积累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数据库,推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迭代升级,实现针对海外浙商的赋能效应持续攀升。

作者简介:

李海秋,教授,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课题信息:

本文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课题“复杂制度环境下浙江MNE海外子公司的东道国卷入与合法性获取机理研究:多重制度逻辑视角(20NDJC346YBM)”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之江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