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创造并传承的独特农业生产系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启动实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和认定工作,各地积极开展农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浙江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文化价值。本文以衢州农业文化遗产为主要研究对象,在地方政府和高校的支持下,该区域内部分农遗已得到社会关注,但由于农业人才短缺等因素,部分农遗仍面临发展困境。基于长期田野调查,本文认为,衢州农业文化遗产发展可立足特色,做好“土特产”文章,通过加强顶层设计、促进产业发展、培育农遗良品等措施,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助力山区共同富裕。
01、农业文化遗产的国家政策导向及衢州农业文化遗产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启动实施了国家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和认定工作,推动农遗保护事业取得显著成效。政策层面持续强化支持,2015年农业部颁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2021年6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将其纳入法律保障体系。2022年7月18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在浙江省青田县开幕,习近平总书记致贺信强调“坚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不断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1]。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2]。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强化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3],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4]。
截至2023年11月,我国已拥有22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189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其中,浙江省以17项国家级遗产(含5项全球遗产)位居全国首位,其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更是我国首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24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扩大保护范围,将205项农业项目纳入省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库。
近年来,衢州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推动农遗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取得显著成效。目前,该市已拥有4项农业文化遗产入选省级及以上名录,包括开化山泉流水养鱼系统(国家级)、浙江常山胡柚筑坎撩壕栽培系统、浙江江山中蜂养殖系统、浙江龙游北乡田莲鱼复合系统。在加强现有遗产保护的同时,衢州市系统推进潜在遗产资源的挖掘工作,已初步确定柯城衢橘栽培系统、龙游乌猪养殖系统、江山黄精种植与利用系统等作为后续申报对象。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衢江区莲花镇出土的皇朝墩遗址,为研究长江下游早期稻作农业提供了重要实物依据,该遗址属于浙江上山文化遗址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类型分布来看,衢州市农业文化遗产以农业物种保护和传统种植系统为主要特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保护体系。
浙江衢州市衢江区蛟垄小黄姜种植系统
02、衢州市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地方实践经验及成效
(一)聚焦农遗普查,完善市县农遗图谱。衢州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工作尚处于发展阶段,需以前瞻性视角推进价值发掘。农业职能部门是实施开展普查工作的主体。目前衢州通过试点普查与全面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已完成辖区全域普查工作,建立资源数据库并筛选29项入选省级农遗资源库,目前正着力完善市县两级农遗图谱。此类普查工作为后续有序开展农遗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健全农遗机制,加强农遗顶层设计。衢州市基于前期普查成果,结合国家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要求,于2024年初出台《关于推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了完善的农遗保护体系:在管理机制上,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宣传、教育、财政等多部门协同的市县联动网络;在资金保障方面,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设立专项资金,同步实施农业文化遗产生态补偿机制;在用地保障上,依法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优先满足农遗需求。该方案为农遗保护工作提供了全方位支撑。
(三)塑造农遗良品,促进农遗产业升级。衢州市立足农业文化遗产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核心价值,通过优惠政策扶持、引进龙头企业、培育独特品牌等举措,成功将农遗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以省级农业文化遗产“常山胡柚”为例,当地通过开发果汁、精油面膜等系列产品,延伸产业链至食品、日化等领域,形成亿元级产业集群,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典范,充分展现了农遗产业在促进乡村振兴中的示范价值。
03、农业文化遗产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农遗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命题。在全球政治经济环境与生态问题日益复杂的背景下,挖掘传统农耕智慧、探索农业可持续发展路径具有特殊时代价值。以浙西地区为例,诸多绵延千年的农业生产系统至今仍在运转,其蕴含的社会、经济、文化价值亟待社会各界重视。目前浙江省已经开展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实践证明“农民为主体,政府为主导、社会多方力量参与的保护机制,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机制”[5]。但是区域内各地方发展仍存在不平衡现象。为推动该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本文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一)整合农遗资源,完善农遗申报,丰富农遗体系。
首先,关注农遗资源保护与申报。农遗资源数量质量是地区农遗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目前区域内虽然有多项农遗入选省级资源库,但由于政策支持不足、资金短缺等因素仍面临传承危机,亟需地方政府制定差异化保护方案,通过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等工作,提升保护成效,提高农遗申报的成功性。事实证明,遗产保护与发展两者相互促进,以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为例,其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后,农产品溢价效应显著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
其次,构建农遗保护梯度推进机制。农业文化遗产的认定与保护传承工作方兴未艾,可从地方实际出发,锚定区域内典型农遗,推进农遗申报工作。大力支持入选省级资源库的特色农遗项目优先申报、“向上发展”,如鼓励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目录,省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构建由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库到省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再到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梯度培育机制。
再次,完善申报准备。农遗文化遗产申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项目,需满足传统农业生产、保护要素、历史条件、乡土文化等多方面条件,对申报准备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对已入选的省级项目,当地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加快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高级农遗认定。各市县应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级农遗认定的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和前期准备工作,以农业文化遗产身份认定助力山区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农遗良品,加强产业扶持,活化农遗资源。
首先,聚焦农遗良品。以农业文化遗产为代表的中国优秀传统农业蕴含“天人合一”的生存智慧,其绿色、低碳生态循环模式对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应高度重视农遗价值,以产业扶持、科技赋能,打造具有文化内涵的农遗产品,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核心竞争力。例如,在衢州市衢江区蛟垄小黄姜农遗个案中,可突出其节气种植、有机栽培等特色,建立与常规农产品的品质区隔,提升产品识别度。
其次,活化农遗资源。农业文化遗产不是单一的物种资源,是由物种、技术、文化等要素组成的复合系统,应在保护基础上活化农遗资源,挖掘其农耕价值,凸显其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提升区域农业文化影响力。例如,可联合打造农业文化遗产主题研学路线,建立农业文化遗产主题酒店,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旅游产品,通过乡村旅游收益反哺农遗保护,提高农遗产品的附加值,凸显农业文化遗产多维价值。
(三)以数字技术为引擎,拓展多种宣传渠道,讲好农遗故事。
首先,加强农遗理论政策宣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中央一号文件的宗旨,持续开展农业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讲好农业文化遗产里的中国故事。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遗产地群众的宣传工作,增强其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科学认识。推进农业文化遗产融入社区、深入校园,利用各地农民丰收节、各类农博会等节日和展会进行宣传展示,多渠道拓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基地和展示窗口。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大众对农业文化遗产的认识和理解。
其次,借助数字化技术,加大培训宣传。整合农村文化遗产数字教育平台,建构由科研学者、企业研发人员、乡村技术“能人”、“老把式”等组成的科研团队,培育农业文化遗产从业者和传承人。利用当前先进多媒体数字文化技术,通过挖掘整理、记录传播、创作展现农业种植养殖、遗址、景观与民俗资源,引进专业团队规划开发线下沉浸式体验项目,带动传播、展示和消费,增强公众对乡村文化的认识,吸引更多社会群体关注乡村。
再次,开设研学基地。“有条件的地方开设农耕文化大讲堂” [6],通过建设农耕文化教育实践基地和研学基地,将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具体呈现,提高公众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留存地方文化记忆。
(四)建构农遗人才队伍,促进高校协同发展,促进农遗良性发展。
首先,组建农遗人才队伍。乡村要振兴,农遗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关键是人才。培养熟悉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引进专业人才,为农业文化遗产助推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要充分认识农民是遗产地的主人。对生活在遗产地的农业生产人员,要充分重视其经验技术,采用多种途径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多方参与保护机制,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在农业文化遗产地开展创业,培育农遗管理销售人才。
其次,探索高校及科研院所协同参与机制。通过与高校合作,借助校地合作平台构建农业文化遗产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农业文化遗产科研队伍组建。农业文化遗产蕴含丰富的生物、技术“基因”,如稻鱼共生、莲田鱼共生、种子芯片等议题,都需要科研团队开展长期调查研究,形成学科支撑。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进展缓慢或者缺乏规模研发基础的地区,可以打造有辨识度的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其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是一项复杂的公共事务,政府、企业、高校组织和地方都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农业文化遗产工作正逐渐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这些承载着价值、情感、技艺的传统知识更值得我们挖掘与发展。浙江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在遗产保护和发展方面起步早、成效显著。随着农遗工作的开展与推进,农业文化遗产已经逐渐成为浙江实现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目前,省内各市县发展情况不一致,需要因地制宜,切实保护区域当地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只有以“坚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为准绳,一以贯之,才能让农业文化遗产焕发时代新韵。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习近平向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致贺信[EB/OL]https://www.gov.cn/xinwen/2022-07/18/content_5701591.htm 2022-07-18/2025-02-13
[2]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EB/OL]http://www.moa.gov.cn/ztzl/2023yhwj/zxgz_29323/202302/t20230214_6420463.htm 2023-02-14/2025-02-13
[3]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EB/OL]https://mwr.guizhou.gov.cn/ztjj/rdzt/srsshzzzldstzl/gzdt/202402/t20240204_83673504.html2024-02-04/2025-02-13
[4]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EB/OL]https://www.gov.cn/zhengce/202502/content_7005158.htm.2025-02-23/2025-02-25
[5] 孙庆忠主编.农业文化遗产与乡土中国[C].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21.09.第5页.
[6]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EB/OL]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2/content_6932103.htm.
2024-01-10/2025-02-24
作者简介:龚慧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学历,衢州市作家协会成员。主持省部级课题、市厅级课题。研究领域:地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等。
课题信息:本文系2024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关于农业文化遗产助力衢州市山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课题编号:24FNSQ065YBM)研究成果。
来源:之江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