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轩: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的四大着力点
发布时间: 2025- 02- 27| 来源: 浙江日报| 浏览:

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整合提升“发展飞地”,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山海协作工程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为加快浙江欠发达地区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多年来,浙江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山海协作工程持续推动“山”与“海”的“双向奔赴”,将“山”的资源优势与“海”的发展经验相互嫁接,让“海”的开放创新成为“山”的发展动力,照亮了“山”与“海”协同发展的新道路。

一是厚植民生福祉,群众“获得感”节节攀升。“山海协作”结对双方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将欠发达地区资源、劳动力、生态等优势转化为发展动力,在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增收致富等方面均有显著成效。二是搭建合作云梯,企业“参与感”乘势升级。结对双方围绕山区县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打造了一批标志性的山海协作产业合作项目,推动产业协作发展成效不断迈上新台阶,互动互访不断、交流交往频繁,不断加强产业对接合作、民企对口合作、文化交流合作。三是夯实治理根基,政府“责任感”处处落实。全省各机关充分发挥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联动攻关、组团破解难题,极大改善了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与服务水平,有效促进了山海地区共同发展。

尽管“山海协作”的宏伟蓝图在不断绘制出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在深入推进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遭遇资源配置不足、产业合作缺少梯度转移基础、“飞地”建设模式不成熟、责任落实与工作推进不顺畅、结对机制有待完善等挑战。需从创新性集聚要素禀赋、共享性完善资源配置、系统性构建互通体系、改革性建立体制机制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

1、创新引领、要素集聚,助推产业资源配置“升高度”

一是推动结对地区产业链高水平双向融合。由省级山海协作部门统一牵头,联合发改、建设等部门,依据山区海岛县的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等特征,选择匹配度高、互补性强的结对县市。发达地区工信局应根据结对地区主导产业,建立产业转移正面清单,深化产业合作,聚焦双向合作“造血”,设立产业扶持基金,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建立“总部+基地”“研发+生产”新型共建模式。二是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创新发展。夯实数字根基,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融合应用,推进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瞄准山区县重点领域,推动数字产业化创新发展。三是强力推进主导产业提能发展。各设区市发改委应落实落细“一县一策”,做强做大“一县一业”,强化创新驱动,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优势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实施山区科普惠民等五大赋能行动,开展“千博助千企”行动,实现博士创新站山区海岛县全覆盖。

2、共享助力、配置优化,驱动飞地建设模式“成高原”

一是健全“飞地”产业配套设施。建立全过程项目服务体系和项目建设困难协调体系,专班专人服务“飞地”建设项目,加强企业对接,为企业提供增值化服务,碰到问题实现闭环处理。同时,结对双方建立专班推进、实体化公司运营等保障机制,实现项目共引、产业共育、园区共建、利益共享。二是完善“飞地”共建共享协议。引入市场机制,探索“收益保底+税收分成”的“固定收益+浮动收益”的税费返利机制,明确返利比例、收益分成等,并在税费分配方面适当向飞出地倾斜,实现按年返利。三是鼓励更多“飞地”“飞进来”。推进发达地区在结对山区县设立生态补偿飞地,打造生态产业孵化器、乡村文化创意产业园,拓展发达地区产业和发展空间,增加山区县税收收益和经济总量。同时,依托“飞进来”的产业,在山区县吸引自身产业发展所需的项目、人才、资金、技术,就地孵化,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3、系统破局、畅联互通,督促制度型开放“建高地”

一是山区县大力发展宽领域开放。复制推广“飞地”模式,引入省际合作;以发达地区已有的国际经贸合作为核心,加快融入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主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走向,在服务业开放、数字化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二是推动“山”“海”陆海联动、江海贯通。支持山区县向海借势,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打造金义“第六港区”,加快浙西南江海联运中心港建设,辐射带动内陆地区发展港铁联动、江海联运。加快推进甬台温福高铁、甬金衢上高速、合温高速,推动杭衢高铁通达变通勤,加快杭衢同城化进程。三是强化宣传参与机制。县区级发改委定期召开县、乡、村各级山海协作推进会。地方宣传部门通过网络媒体、社区宣传等渠道,向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宣传山海协作工程,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该工程的实施推进。同时,山区县要更加积极主动走出去,走进结对地区的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大力宣传推介本地的优势产品、产业和项目,吸引对方企业、人才的进驻。

4、改革攻坚、体制赋能,引领结对机制“树高标”

一是科学化完善结对考核机制。优化全省综合考核模式,对发达地区在干部挂职、人才支援、资金支持、产业合作、消费帮扶等方面设定量化考核指标,增加GEP考核指标,激发协作双方特别是山区县推进山海协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完善结对双方协同合作机制。建立市域一体化协作机制及与省属国企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关系。省级层面可依据山区海岛县不断变化发展的产业和环境特点,对各地区进行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常态化的评估梳理,从而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精准的协作结对关系。三是建立多项交流模式。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省级线上交流平台,对协作双方派驻干部实行常态化的线上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交流干部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的执行力、精准力和持续力。


作者:陈宇轩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来源:《浙江日报》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