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卫东 :论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文经济属性
发布时间: 2025- 02- 17| 来源: 浙江社会科学| 浏览:

一、从现代化到中国式现代化

自19世纪末以来,中国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前仆后继,带领着中国人民奋力探索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道路。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在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后,中国共产党就把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工业国家作为奋斗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正式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表述,该表述体现了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的高度统一。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新的世界观、价值观、历史观、文明观、民主观、生态观等与其在中华大地的伟大实践,是对世界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它的历史性和世界性的重大意义在于创造了人类文明的新形态。

二、对现代化的反思及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中的人文经济

中国式现代化绝非心血来潮的臆想和空谈,它建立在中华民族几千年,尤其是近代以来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探索民族复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可行之路的实践和思考之上。如果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最初几十年,中国人民探索自己的现代化之路的理论和实践,总体上还是停留在以先进国家为师、奋力赶超的思维定式,那么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日益确立起来。

中国式现代化开启了新的现代化叙事,摒弃了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的老路,打破了“现代化等于西方化”的迷思,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了中国方案。

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多个层面的属性,而人的属性,或者人民属性是其最根本的属性,这一属性是由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以儒家人文主义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这两个重要方面相结合的必然要求。经济生活是人类生活的基础,而这也意味着经济的现代化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进而,以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满足全体人民不断提高的物质精神文化需求的经济现代化就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属性。要而言之,人文经济属性就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属性。

三、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人文经济的基本内涵

定义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文经济属性,首要的一点是确立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前提。回顾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史,我们可以断定,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并且通过改革不断健全完善的背景下,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人文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理论、道路、制度和文化保障的前提下,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文经济属性才有可能稳定、可持续地展现出来。

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基于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规定性来定义的人文经济,就具有人民经济、共富经济、市场经济、道德经济、文化经济、审美经济、绿色经济七个主要内涵。这七大内涵,归根结底都是源自“人”,是以人为中心而延展出来的内涵。在人文经济语境中,“人”不再是由作为理性的个体意义上的理论概念定义的人,而是活跃在现实世界中的现实的人。它既具有马克思提到的区别于其他自然界别的“类”的特性,即人类的共性,也具有依存于历史地理空间、承载着各自社区的文化积淀的“局部”人的特性,是两者的统一。这个体现着“类”的普遍性、社会局部性和个体特殊性的“人”,既是发展人文经济的主体,又是人文经济服务的目标和对象。在中国人较为熟悉的各种表达中,既有在政治场域中使用的“人民”和“群众”概念,也有在生活场域中使用的“老百姓”概念。人文经济就是人民的经济、群众的经济、老百姓的经济。

无论是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还是从中国传统人文主义的精神内核出发来评判,人文经济应该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属性,走人文经济之路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历史选择。具有人文经济属性的中国式现代化才是现代化应有的样子。

四、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下人文经济学的理论创新

实现具备人文经济属性的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历史实验。毋庸置疑,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初步展现了人文主义导向的全新现代化模式的风采。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未来面临的挑战仍然严峻,任务仍然复杂而艰巨。在以人文经济为主线牵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这个问题上,观念创新已经基本完成,但是理论创新还远远不够。在笔者看来,有几个方面的问题尚需展开深入的研究:(1)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以后,如何保证资本的逐利性和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文属性实现最大程度的兼容?(2)如何实现现代行政体制和运行方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结合?(3)如何实现共同富裕与经济高质量持续发展之间的兼容?制度和政策工具如何设计?如何通过有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设计保障资源配置高效率与社会公正之间的结合?(4)人文经济属性的实现需要建设何种社会组织?合作社、工会以及其他群团组织应该如何发挥作用?发挥何种作用?(5)在社会共通资本建设中,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应该如何发挥作用?彼此又该如何联动?(6)在以人文经济为主线的资源配置活动中,如何保证市场价格信号的真实和及时?

作者简介

罗卫东,1963年8月8日出生,浙江淳安人,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曾任浙江大学副校长、浙大城市学院校长。

原文刊载于《浙江社会科学》2025年第1期。为方便阅读,以上内容为作者主要观点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