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联合体融合发展助力浙江高水平科技强省建设
发布时间: 2024- 09- 30| 来源: 之江策| 浏览:

7月2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面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一方面要通过深化改革释放更多新动能,另一方面要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202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时强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上下游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构建上下游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是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关键载体,更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途径,为创新联合体建设指明了方向。

在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的背景下,科技创新已成为大国竞争的核心与焦点。鉴于科技创新愈发依赖于国际合作与交流,且卓越的科技成果往往诞生于跨学科、跨产业的交叉融合之中,单一国家和地区难以在某一领域长期保持领先地位。这向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科学实验的交流互鉴、以及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创新联合体,作为产学研合作的新兴模式,其核心理念即是从科技创新到产业创新的一体化布局。它通过联合多方力量,针对关键技术难题进行协同攻关,不仅彰显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灵活运用,也是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提升整体创新能力、增强相关产业竞争力的有效策略,是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关键平台,更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的重要途径。当前,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创新联合体,应聚焦于科技成果转化链、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链及创新创业人才成长链的协同发展。基于这三链的深度融合,需进一步激发创新联合体大平台的组织效能,充分释放“1+1>2”的协同效应,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催生新质生产力,并最终实现新质生产力的飞跃式增长。

一、主要发达国家创新联合体的成功做法

1.美国:成立半导体制造技术研究联合体SEMATECH

美国政府积极推动成立了SEMATECH,这是一个由14家占据全美半导体产量75%的主要厂商联合组成的组织,旨在全面提升美国半导体产业的竞争力。SEMATECH内设七大中心,配备企业界管理人员及700名专职员工,专注于先进制造技术的研发,建立试生产线,并致力于微电子工艺的开发。其经费来源于成员企业及DARPA(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并实行追溯付款制度以确保各参与方的持续投入。SEMATECH的策略是,研究成果首先在其成员内部独占两年,随后向全美开放。这一举措显著提升了美国半导体设备的国产化率,从40%跃升至70%,并成功研发出0.35微米技术。

2.欧盟:联合开发亚微米硅技术JESSI

欧盟方面,通过尤里卡计划这一旨在提升欧洲科研国际竞争力的广泛合作框架,涵盖了45个国家。其中,JESSI(亚微米硅技术联合开发计划)作为尤里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三个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首先,它建立在ESPRIT(欧洲信息技术研究与开发战略计划)所培育的技术网络之上,有效整合了欧洲的研发资源;其次,JESSI促进了欧洲企业之间的技术转让,支持这些企业开展高风险、高成本的研发活动;最后,它显著增强了欧洲芯片制造商和用户之间的合作,从而大幅提升了欧洲半导体产业的整体技术竞争力。

3.日本:组建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创新联合体(VLSI)

日本采取了政府与企业联合行动的方式,共同组建了超大规模集成电路(VLSI)创新联合体。该联合体专注于共性基础技术的研发,旨在提升日本集成电路技术的整体水平。VLSI由日本主要半导体企业组成,下设运营企划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技术研发的推进与行政事务的管理。其研究聚焦于关键领域,并享受政策优惠及税制支持。VLSI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果,不仅巩固了日本在全球DRAM市场的地位,还提升了日本在半导体制造技术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总体来看,发达国家通过构建紧密的组织架构、提供政府支持、鼓励行业领先企业主导技术研发,并通过政府与企业共同分担研发风险、实施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建立起了高效的成果共享机制,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整个半导体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其他省份创新联合体的有益探索

1.北京:探索不同类型组建模式

北京正积极在关键产业领域推动“卡脖子”技术和先发技术的攻关,以促进核心技术的创新。通过解决多元主体合作低效、利益竞争激烈及成果重复等问题,北京致力于缩短技术攻关成果向产业链和供应链转化的周期。根据依托载体的不同,创新联合体的组建方式主要包括领军企业牵头、创新平台支撑、任务场景驱动、专利标准聚合,以及基金等其他适用的方式。截至目前,北京已建的创新联合体包括:3C智能制造创新联合体、怀柔科学城创新联合体、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等。

2.上海: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

上海以市场机制为纽带,聚焦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重点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和临港新片区的高新技术及科技创新企业。上海正组建多维度、多层次、多元化的创新联合体,并采用任务型协同创新模式。截至目前,已建立的创新联合体包括临港新片区EDA创新联合体、临港新片区车规半导体创新联合体、临港新片区集成电路材料创新联合体等。

3.广东:以人工智能数字化平台为牵引

广东以解决“卡脖子”技术为主要目标,支持建设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具有行业变革能力和公共属性的平台型企业牵头,联合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此举旨在推动传统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全面数字化转型。仅2022年,广东就推动了超过5000家工业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并培育出了新制造平台的新业态。截至目前,已建立的创新联合体包括广州市氢燃料电池产业创新联合体、智能家电传感器创新联合体、广州人工智能产业链创新联合体等。

截至目前,除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外,江苏、山东、安徽、湖北、江西、陕西、辽宁、海南、广西等多个省市也已启动创新联合体培育工作。总体来看,国内创新联合体建设经验大致分为以下五点:一是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或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为主要目标。如小米集团牵头组建的3C智能制造创新联合体,旨在推动以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工艺、装备、系统的智能化水平。二是探索不同类型组建模式。按照依托载体不同,创新联合体组建方式主要包括领军企业牵头、创新平台支撑、任务场景驱动和专利标准聚合,以及基金等其他适用的方式等。三是实行“行政+技术”双总师负责制及明确联合共建协议内容。北京市明确创新联合体实行“行政+技术”双总师负责制,并设立项目专员。四是对创新联合体进行多元化支持。江苏提出支持创新联合体开放共享资源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等科技创业载体,孵化高科技企业。五是对联合体参与企业及科研机构数量设最低门槛。

三、浙江创新联合体发展现状

浙江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针对“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聚焦于构建国内领先、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链细分领域,以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或项目为牵引。截至2024年7月2日,浙江已成功组建由龙头企业牵头的41家创新联合体(其中22家为任务型,19家为项目型),吸引了138家次高校及科研院所(含6家次医院)和243家次上下游企业的参与,形成了大企业引领、中小微企业踊跃参与,以及学、研、用、金各方鼎力支持,产业链与创新链各环节协同并进的融通创新生态。随着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浙江科技自立自强的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决定》明确提出,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这一决策旨在加速实现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提供坚实支撑,同时也为创新联合体的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新形势下,浙江需深刻认识到以创新联合体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性,特别是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培育并孵化出具有强大号召力和凝聚力的“链主型”企业;二是激励相关行业的龙头企业主动发起并组建创新联合体;三是进一步完善创新联合体的政策保障体系;四是明确并优化创新联合体的管理机制。针对联合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讨论可能带来的泄露风险及创新成果溢出的双重效应,浙江应以政策保障、创新管理、激励统筹为着力点,在组建创新联合体的过程中,既要激发中小企业的活力,也要给予上市或即将上市的企业以稳定预期和信心。

四、加强浙江创新联合体建设的对策建议

结合国内外创新联合体建设的经验做法,本文以创新联合体为“新抓手”,提出以下五点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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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构建战略新优势。通过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各创新主体紧密协作的创新联合体,依托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联动产业链上下游的“专精特新”企业,并借助科研院所的丰富资源,形成紧密合作、优势互补的整体创新能力。依托龙头企业:牵头企业应是在浙江注册的“链主”企业、“雄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或科技小巨人企业等,其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15亿元(对于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领域的企业,可适当降低规模要求)。明确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数量一般不少于5个,且不限于浙江省内单位。参与企业应在产业链细分领域具有竞争优势,而参与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则应在相关技术研究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完善组织架构:设立实体化运营机构,承担理事会秘书处的职责,负责战略目标的制定、项目设计与实施的研讨,以及理事会决策的执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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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优化组织方式。以创新联合体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导向,推动全产业链的长周期系统规划与布局。分类推进联合体组建与运行:以阿里等龙头企业或科技领军企业为代表,围绕智能计算、人工智能等产业构建全产业链创新联合体;以同盾科技等科技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代表,依托其终端产品的“杀手锏”优势,带动协同零部件企业共同打造创新联合体;以同花顺等人工智能、大数据企业为载体,构建产业链创新生态,赋能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明确联合体目标任务:设定5年战略目标,并围绕目标进行项目群规划,包括牵头企业实施的攻关项目和创新联合体参与单位实施的攻关项目,以实现体系化攻关。推进有组织科研:引导创新联合体探索总体部制的科研组织模式,加强跨学科、跨领域、跨机构的高度集成化管理,确保科研任务从策划、组织、实施到评估的全流程高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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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组织保障。建议加强政策系统集成,促进部门协同与省市县联动,共同保障和推进创新联合体的建设。支持承担战略任务:鼓励创新联合体参与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并建议每家创新联合体每年主动设计至少1个委托项目,同时允许牵头企业承担的在研项目数可突破至3项。支持开展基地建设:实施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创新能级提升行动,推动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实现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动态全覆盖。对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的骨干企业,实行创新平台建设布局的容缺机制,并优先支持其布局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支持人才队伍培养:支持成员单位围绕创新联合体的主攻方向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省级创新创业领军团队计划、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符合条件的将优先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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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支持成果转化。针对可建立国内领先和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链细分领域,支持创新联合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共享机制,并建设相关领域的专利池。具体措施包括开展PCT等高价值专利布局,实施专利池内部成员单位的专利交叉许可和统一对外许可。同时,探索“里程碑”式资助方式,根据阶段性考核结果给予分阶段支持。对于联合技术攻关过程中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建议优先在创新联合体内部进行转化。对于产出的共同成果,在首次应用或进行首台(套)市场推广和产业化过程中,应给予多方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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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完善科技金融政策。重点发挥省科创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产业基金、创投基金等金融资本支持创新联合体重大创新项目的实施,以形成市场化的可持续投入机制。同时,探索龙头企业赋能创新联合体内中小企业无担保无质押融资的新模式,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低息贷款等形式支持项目攻关和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

作者简介:

王嘉珏,浙江省重点培育智库“一带一路”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副主任、首席专家。中国计量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后,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研究所所长。长期从事创新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研究,擅长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战略咨询,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浙江日报》发表多篇理论文章。荣获“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浙江省向上向善好青年”等。

汪群龙,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树人学院现代服务业研究院专职副院长、校社科联副主席、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课题信息:基于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和人才链四链融合的五常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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