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赋能浙江科创大走廊发展的创新机制和路径研究
发布时间: 2024- 10- 12| 来源: 之江策| 浏览:

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科技浪潮,以美国加州的101公路与波士顿的128公路走廊、日本的筑波-东京-横滨创新带以及韩国的京畿道创新带的成功为标志,催生了一种全球性的创新发展模式。在我国,长三角G60、广深、光谷等科创大走廊也已成为全球科技创新的重要策源地和区域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源。在新时代背景下,高起点推进科创大走廊建设,是弥补科技创新短板、努力打造区域创新策源地的关键举措。浙江省委、省政府对科创走廊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已布局了包括宁波甬江和杭州城西在内的6条省级科创走廊。这些走廊仅占全省约1%的地域面积,却集聚了全省100%的国家实验室和大科学装置、90%的全国重点实验室、70%的省实验室以及50%的“双一流”和省重点建设高校。这些超常规布局的高能级科创平台以及不断涌现的标志性科技成果,为浙江的科技创新注入了强劲的新动能[1]。

一、新质生产力下浙江科创大走廊的协同创新机制

“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2]……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清晰阐明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

(一)建立新型举国创新体制,构筑开放创新生态系统

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聚焦战略需求,实施重大创新载体共建,合力推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推进制度型开放,扩大科技创新领域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等的开放,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体系和高效科技成果转移转让体制机制,促进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以及创新成果的高效转化。要从制度建设着眼,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鼓励更多经营主体投身科技创新,完善促进企业创新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市场,为创业企业加速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二)统筹跨区域联动发展,构建区域协同创新网络

应加强区域协同联动,提升创新平台能级,依托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特色园区和创新功能单元打造,逐步形成以科创大走廊为核心的创新网络。建立全球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和多元化的国际合作网络,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协同共进。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科创走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港澳台地区的产学研合作,拓展产业链和创新链网络。深化产学研合作创新,构建涵盖“科创走廊+科技城+实验室+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的全方位创新体系。打造科技创新联合体,鼓励领军企业牵头,以产业链、产业集群为“单元”组建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开展“揭榜挂帅”科技攻关,破解关键领域“卡脖子”难题。

(三)推动“四链融合”创新,健全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推动“四链”(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旨在构建一个涵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及政府等多元创新主体深度耦合,以及知识、技术、资金、人才、政策等创新要素高度汇聚与融合的创新发展生态体系,以充分发挥资金链人才链有效支撑效能,助力创新链产业链互融互通。各地在科创大走廊高能级创新平台的建设中,应提前考虑创新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更好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的融合。科创大走廊建设要坚持“四个面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原创性、引领性、支撑性技术成果;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以企业主体为主导,实现创新链驱动产业链升级;不断完善人才链和资金链,提高资源要素的使用效率。

二、新质生产力下浙江科创大走廊的发展路径

(一)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

新质生产力是一种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及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共同催生的先进生产力形态,它代表了生产力的革新趋势和未来发展方向。在科创大走廊的建设中,应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并在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创新主体培育、科技金融改革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加速以及项目招引管理优化等方面,全面推动改革创新。当前,浙江正加速推进10大省实验室与10大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力求在“0到1”的原创性突破、“1到10”的产业化跨越以及“10到1000”的全链条拓展上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强化创新要素的集聚效应,致力于打造一流的标志性创新平台。

各地要深化与高校大院名所、企业研发机构合作,着力打造有较高密度的高能级创新平台集聚区块,提升创新平台规模集聚效应。通过科创大走廊各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加快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的创新平台。充分发挥浙江省重大创新平台的枢纽作用,加强与上海光源等国家大科学装置的合作共享,着力争取大科学装置和国家实验室,实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化建设。从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等方面,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撑科创大走廊高效创新体系建设。

(二)推动数实深入融合,增强科技创新新动能

当前,数字经济成为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全面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的必然路径[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浙江是数字经济大省,浙江数字经济增加值连续十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23年数字经济增加值突破4万亿元,居全国第一。科创大走廊建设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加强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数字技术融合应用,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以省重点实验室、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为平台载体,加大高层次数字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

(三)科技和产业协同创新,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近年来,浙江着眼于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强劲动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推动“315”科技创新体系与“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相较于传统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更加注重通过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新领域、新动能实现生产力能级跃升。科创大走廊建设要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应从地区发展实际出发,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的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针对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科研仪器、核心种源等瓶颈制约,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为确保重要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安全可控提供科技支撑。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和战略性支撑。当前,在科创大走廊建设过程中,有必要将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成效作为考核的关键性指标之一,建立基于高质量发展要求、具有区域特色和功能价值的评价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导向作用[4]。

优化制度和营商环境,打造一流创新创业生态,从科技创新全过程、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周期出发,进一步完善科创大走廊“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政策体系[5]。

参考文献

[1] 陈心妍.执“创新深化”之笔 绘“全域联动”蓝图.今日科技,2024-01-28

[2] 陈斌开.深刻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及要求.光明日报,2024-02-22

[3] 肖文,潘家栋.以“数实融合”培育实体经济新优势.浙江日报,2023-10-30

[4] 侯万军,辛越优,马继伟.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光明日报,2023-12-06

[5] 陈元志.以“四个一流”提升G60科创走廊发展能级.科技日报,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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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会龙,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绍兴市首届“社科新人”,绍兴市重点建设学科产业经济学负责人。主持省部级课题3项,厅市级课题10项,作为核心成员承担省部级课题20项,厅市级课题4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SCI、EI、ISTP、ISSHP收录10余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5篇,核心期刊20余篇。

课题信息: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浙江科创大走廊发展路径以及协同创新机制研究资助(2023C25026)、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重点项目:浙江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联动发展研究资助(2023GH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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