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省社科规划2023年“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07- 21| 来源: 省社科联| 浏览:

浙社科办〔2023〕33号




各有关专家(团队)和单位:

根据“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工作安排,由专家(团队)申报,经组织评审推荐、省社科联党组审议,现将2023年浙江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项目公布如下:

预立项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截止2024年6月底),未获得正式立项的项目到期自行终止。预立项项目以成果形式分批进行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评审合格的予以正式立项,可参与验收的成果包括:①入编《浙江社科要报》的;②获省级党政领导、省人大、省政协主要领导批示的;③作为理论文章或宣传通讯(应达到一定篇幅)发表在省级以上主要报刊,或出版相关主题专著的;④所形成的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相关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或所在市的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经有关政策部门采纳运用的;⑤其他实现有效宣传或转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以上成果应经正式编发且必须标注“‘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研究成果”字样。

其他社科专家(团队)参加“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的成果如符合上述要求,也可参与成果验收立项。

未尽事宜,请咨询省社科联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

联系人:胡逢阳、况落华;联系电话:0571-87050492、81050873;电子邮箱:skfnxd@163.com。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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