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海岛县农村集体经济何以发展壮大
发布时间: 2023- 12- 29| 来源: 之江策| 浏览: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重点在农村、难点是农民。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强调“要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并指出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

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已经成为适应我国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农村劳动力结构调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等方面重大变化,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仅仅通过农民单干,难以实现先富带后富的共同富裕。事实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好的乡村,都较好地实现了农民家庭收入水平的大提高、农民居住条件的大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大提升,如丽水市松阳县上田村、温州市永嘉县苍坡村等。可以说,有了农村集体经济,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才有了根本保障。

一、发展成效

浙江山区具有分布广、版图大、人口众多、各区发展差异明显等基本特点。纵观浙江地理版图,浙江整体上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山区面积占70.4%,平原只占23.2%,河流和湖泊占6.4%。根据统计结果,浙江山区海岛县县域面积共计4.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区域总面积45.5%。“七山一水二分田”区域特点给浙江农村经济发展带来先天不足,唯有迎难而上。

2017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在三年内将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贫困村全部消灭。2018年,浙江又将“三年消薄型”“山海协同”与“飞地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制定了《关于推进村级集体经济“飞地”抱团发展的实施意见》,山区海岛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消薄清零”精神,如温州市以“全面消薄”为基础,创新性地推出了“551”飞地抱团发展方案,打破了区域的局限,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加了收入。到2019年末,温州已先后投资16.4亿元,与外省签署了4个跨省合作协议,县与县、镇与镇(街)的合作密切,共实施了6个跨县工程,34个跨镇工程,涉及923个村集体,年增收1.5亿元。

随着政策持续发力,浙江集体经济“薄弱村”不断消除。至2019年,浙江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减少到95个(2010 年为14870个),其中山区海岛县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下村由2010年的9039个减至仅19个。浙江集体经济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中高收入村发展势头也非常强劲,较2010年增长82.5%,年均增幅6.9%;山区海岛县中,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中高收入村数量更是呈现不断上升态势,较2010年增长353.0%,年均增幅18.3%,远超浙江平均水平。2019年,浙江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在此基础上,2020年浙江启动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规模分别增长8.4%、16%。尤其是在山区26县,年度分红村社数增幅亮眼:丽水2021年度分红村数量是2018年的3倍多;衢州2021年度分红村已从2018年的3个增至2021年的500余个,村年均经营性收入增至42.8万元。

集体经济实力强、农民富裕富足。2022年浙江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754亿元,增长6.6%,集体经济总收入2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行政村全覆盖,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51%。得益于近几年“消薄”政策的作用和各级政府对“消薄”的高度关注,2022年,32个山区海岛县的农村集体收入达到100亿元,同比增长16.19%。其中衢州市、丽水市的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同比增速分别达到16.59%和20.34%,这大大超过了浙江全省的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速度。

二、主要类型

(一)资源开发型

1.型态内涵

资源开发型是充分集中利用荒山、荒野、清溪等自然生态资源来开发增收的一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类型。该类型以自主开发或是招商引资的方式将整合的荒废闲置、低能低效的资源变废为宝,从而实现村集体组织增收。

2.典型实践

温州市永嘉县霞川村大石龙水利工程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但鉴于其机器高度老化、故障频繁的原因,本世纪初合同到期后便关停。2017年,浙江省将大石龙水电站的增效扩容技改项目纳入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霞川村村集体筹资200万投入大石龙水电站增容技改项目,借助规范化、专业化的设计、生产、施工,大石龙水利工程发电机顺利完成了全方位技术改造。2018年,被“激活”的大石龙水电站被正式投入运行并成功并网发电。大石龙水电站不仅在建设期间为村民发放了20多万的工资,还为村集体带来了每年40到60万元不等的经济收益,这有效提高了村集体成员的收入水平。

丽水市云和县赤石村是水库移民村,背靠青山、面临云和湖,坐落于一块绝佳的江南清丽地。如何盘活山水资源,让赤石村走向振兴,一直是当地政府思考的问题。2016年底,赤石乡初步确立了以玫瑰为主题的发展道路,自2017年起利用赤石村生态资源、地理位置等优势,相继在村庄内栽种了一万多株、一百多种玫瑰。每年四五月期间,万株玫瑰竞相开放,游客络绎不绝前来,使其成为远近闻名的网红打卡地。赤石村充分发挥玫瑰花乡资源优势,进一步开发整合自有资源,先后发展了文文鱼头、云栖木屋、初尘居等一批高中端民宿、农家乐,开办全市首家乡村咖啡馆“拾花庭院咖啡”,创建赤石村木玩“共富工坊”。资源的开发利用,使得丰富多样的业态在赤石村落地发展,促进了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2021年村集体经济创新高,总收入达63.27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51.11万元,同比均实现翻番。

(二)村落建设型

1.型态内涵

村落建设型是以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村庄或村中传统文化基础设施为物质支撑,以保护开发、宅基地整治、土地综合整治为基本内容的集体经济发展类型。该类型通过引进招商运营、股份合作、自主经营等方式对古村落风景、文化进行激活利用,从而获取股金分红、自营收入等村集体收入。

2.典型实践

丽水市松阳县上田村是一个拥有着500多年历史的传统村落,2019年该村根据其古村落资源优势,开展村落建设型集体经济试点,探索建立一种以“村民为主体”“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参与”的经济运行机制,实行“村民入股+保底收益+优先就业+按股分红”的共建共治共享方式增加村民收入水平。在实施过程中,上田村始终坚持遵循“最小干预”的原则进行古村落的开发修缮。这不仅在提高村内基础设施、旅游服务水平的同时,还保留了其原有村落的格局尺度和历史风韵。2020年,上田村古村落景区共计接待各类游客2万余人次,实现营业收入200余万元,村集体获得分红12.5万元,15名村民员工获得工资收入近70万元,21名农业基地成员月均增收 2000元。2021年,上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0.42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11.61万元,补助性收入35.09万元,其他收入3.72万元。

温州市永嘉县古村落包括古建筑村落、民俗风情村落和自然生态村落三大村落类型。为保护这些古村落群,永嘉县政府对重点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规划和新区建设规划进行高规格编制,大力扶持村集体经济,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古村落的保护改造,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精心打造“美丽乡村、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现如今,永嘉古村落成功涌现了暨家寨村、茶园坑村、埭头村等中国景观村落,“楠溪江古村落”整体被授予“中国景观村落”称号,黄南林坑村、岩龙村、张溪林坑村、苍坡村、芙蓉村、屿北村6个古村更是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单。其中,有着700多年历史的埭头村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由村集体打造的“楠风营地”项目极受儿童游客喜爱,村民年人均收入由此增加了1200多元。苍坡村则凭借其古建筑优势,成功建设了文化旅游展馆,该展馆大力宣扬永嘉古村文化、宗祠文化、民俗文化、耕读文化、昆曲文化等传统文化,促进当地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也最终带动了该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土地入股合作型

1.型态内涵

土地入股合作是一种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高土地产出率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类型。该类型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由农民自愿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并通过土地入股、劳动入股等方式实现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共同经营和收益分配。

2.典型实践

莲花镇不仅是衢州市衢江区重要的粮食作物基地,还是浙江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目前,莲花镇粮食种植总规模已达68万亩,耕地流转比例已达50%以上。其实施的农村土地合作经济项目使10个行政村的受益人口达到19200人,还建立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以确保土地的产权能被妥善管理以及土地经营的收益能达到最大化。直到目前,该镇的7个村庄已经完成了3500多亩土地的流转。同时,玉环市客商承包了该镇莲东村三千多亩土地用于栽植白枇杷,这不仅使得村集体年增收8万余元,还带动了村民栽种80多亩白枇杷来增加农户收入。

丽水市庆元县积极引导各村以土地入股形式投资项目建设,实现村集体增收。如濛洲街道上叶村、后碓村等薄弱村,以30亩返还地入股和家园房地产项目建设,每村分配6000平方米商业房,各村村集体固定资产增值近1亿元。从2021年开始,百山祖镇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工作为抓手,立足自然资源禀赋,依托镇强村公司——庆元县富百集体经济有限公司从农户处实现土地流转“以小拼大”2600多亩,实施农田开发基地建设项目,以“农户+基地+公司”的运营模式,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种植技术指导、统一收购产品进行加工与销售等保障服务,辐射带动镇域农户种植四季豆共计500余亩。百山祖镇强村公司通过“非粮化”土地整治项目获益34.8万元。

(四)资产盘活型

1.型态内涵

资产盘活型指的是依赖于公开拍卖、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等方法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中闲置的工业厂房、祠堂、学校等设施进行盘活,从而使得村集体组织实现增收的一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类型。

2.典型实践

近年来,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不断探索培育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2021年丽南村、城南村、水南村和丽华村四个行政村村集体总收入为1048万元,其中丽华村集体收入为743万元。万象街道做强资产盘活,提升“创富”能力。通过盘活闲置存量、做优做强增量的方式,合理利用二、三产土地返还指标审批项目,扩大投资村集体固定资产容量。如丽华村通过招租引进知名酒店等企业,实现集体闲置资产增值,目前集体固定资产已达3亿余元,村集体年总收入从不足万元增至现在的740余万元。城南村通过招租引进优质企业入驻,盘活了闲置资产,不仅为村集体经济增收扩宽渠道,还为附近村民带来就业岗位,增加村民收入。丽南村抓住“精致露营”消费新热点,成功引进露营基地项目,预计总投资520万元,一期已投资22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63.17亩。2022年 3月营业以来,该项目新晋为丽水市民“网红”打卡地,截至2022年5月,营业额已达40余万元,累计客流量1万余人。其成功将闲置资源优势转化为村民共富发展优势。

丽水市青田县山口镇积极响应“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政策,由山口镇山口村、大田村、大安村和雅陈村四个行政村各出资100万元,共400万元,投资入股青田县石惠石雕文化有限公司(山口镇强村公司),向开发商购买一处坐落于山口镇华侨城面积为931.57平方米的闲置商品房作为公立幼儿园。该幼儿园又以出租给青田县教育局的方式,收取年租金35万,增加各村集体的经营性收入。山口镇这一举措在缓解全镇学前儿童入学压力,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也促进村集体提质增效。

(五)产业聚焦型

1.型态内涵

产业聚焦型以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程度为目标,旨在将集体经济组织的整体资源和能力聚集到主导产业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类型。该类型主要通过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等方式来推动农村产业转型与升级。

2.典型实践

丽水市松阳县裕溪乡木岱坑村四面环山,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是国家级传统村落。近年来,该村立足生态特色,发挥与银行的结对优势,大力发展“水经济”,合作开发了“浙松谷泉”山泉水项目。据了解,木岱坑村每年可通过项目向村里提供12个农户灵活就业岗位,同时还能增加10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2022年,木岱坑村实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98.93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达53.66万元。截至2022年底,松阳全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2.065亿元,经营性收入占比超过50%,达到1.045亿元,尤其是203个行政村全部实现总收入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

在台州市仙居县,杨梅距今已有1000年种植历史,杨梅也成为仙居县人民实现“致富梦”的主导产业。当前,仙居县共有杨梅种植面积14.5万亩,梅农3.3万户,杨梅合作社450家,杨梅深加工企业19家。为了帮助农民卖好杨梅等“土特产”,壮大集体经济,仙居县创建“神仙大农”品牌,搭建了以“国资神仙大农公司+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供应链体系。目前,“神仙大农”已覆盖全县农业从业人数80%,涵盖全县20个乡镇(街道)9大类“土特产”共257款产品。截至2022年末,仅杨梅产值就突破10亿元,其品牌价值24.98亿元、全产业链价值35亿元,直接促进梅农户均增收3.3万元。

三、对策建议

推进山区海岛农村集体经济赋能共同富裕,要全面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多元化价值,因地制宜创新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一)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

一是继续强化薄弱村精准扶持政策。一方面,科学测算村集体的刚性支出,加大扶持经济薄弱村财政政策力度,确保经济薄弱村能够有效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帮助薄弱村构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载体,如通过财政为主出资建设薄弱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房等集体设施,以减少集体经济发展成本,增加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二是不断优化村集体资产补贴政策,包括购机优惠、土地流转优惠、信贷优惠、税收优惠、设施优惠等,以提高集体经济收入的规模和稳定性。三是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打破地域界限,开展镇村联合或村村联合,发展“飞地经济”,实现抱团发展。这既能节约集体资源,发挥集聚效应,又能防止“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零打碎敲”。

(二)充分释放改革发展动能

一是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推动农村“三变”改革,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二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纽带,以开展清产核资、选准发展产业、培育承接主体、开展股份合作、推进项目建设、实施收益分配为重点环节,鼓励将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和闲置房屋、设备等,量化为股份权利入股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或进入市场交易,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整合集体自有发展资金和各类涉农财政资金,通过资本运作、资金入股等方式,推动集体资金统一经营使用,集体经济组织按比例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四是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着力构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的联结机制,引导农民通过入股、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集体经济发展,有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

一是依托数字赋能盘活集体资产。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镇、村五级实时查看资产使用情况;通过对村集体资源进行清查、登记、赋码,实施数字赋能图码管控,盘活“沉睡资源”。二是依托主体支撑盘活集体资产。要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架构,积极培育资产盘活的实施主体,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设立“强村富民公司”,或是“联村富民公司”的实现形式和模式,以增加市场应对能力。三是依托政策创新盘活集体资产。要创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土地要素政策、人才政策等,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化运行机制改革,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搭建盘活集体资产平台公司。四是依托监督规范盘活集体资产。要狠抓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展打击侵占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行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为维护农民权益和集体利益保驾护航。

(四)大力发展融合经济

一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聚集资源要素,统筹利用乡村空间资源、特色产业资源和地域文化资源,进一步完善乡村功能布局,强化项目支撑,加强示范引导,推动农业农村与信息、旅游、文化、康养、餐饮等产业深度融合,融合发展。二是支持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拓展现代农业功能,以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和产业功能转型为特征,通过打造田园风光、乡村土特产品超市、乡村美食、乡村文化风俗演艺等带动资源、要素、技术、市场需求在农村的整合集成和优化重组,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三是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利用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打造集体经济发展知名品牌,发展产地直销、网络直销等新型流通业态,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

作者简介:汤鹏主,经济学博士,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宁波财经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陈洪燕,宁波财经学院老师,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

课题信息:本文系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习近平共同富裕观视域下山区26县集体经济带动型乡村建设研究》(22CCG05)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