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卫华 寿丁冬:论译者的三大素养
发布时间: 2022- 06- 30|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 浏览: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以下简称《庭审》)是二战后审判研究领域的核心文献。为了世界和平,二战结束后,远东最高盟国统帅部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25名甲级战犯。这是人类有史以来参与国最多、规模最大、开庭时间最长、档案文献最浩瀚、争议最多的审判,留下了非常宝贵的遗产,也为各学科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资源。《庭审》中文本是以2013年出版的80卷英文本为底本,将完整还原历史真相。笔者参与了第二和第三辑汉译。在翻译中发现,尽管国内外有浩瀚的《庭审》研究文献,但几乎未见相关问题的汉译研究。因此,笔者基于此套丛书的汉译,从译者视角提出必备的三大素养,指出应用翻译中译者需关注的几大知识要点。

历史文献知识。历史文献的特点在于综合性、基础性和实践性。综合性即所涉及领域广泛,与历史学、文字学、哲学史等多种学科有密切联系;基础性决定其必须依据史料;而实践性即无论是整理还是研究历史文献,都需要长时间的动手实践和经验积累。因此,历史文献翻译时,要结合时代背景,准确解读文本信息,确保译文不失真,才能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化色彩浓厚的特殊表达,坚守历史文献类文本科学、严肃、正式的用语特点。

例1,Formosa。这个词原意为“美丽的岛”。在翻译时建议尊重原文,先音译为“福摩沙”,可在后面括号或注解中标注为“中国台湾”。这样既尊重了历史文献和原文,同时也便于现代读者了解和比较。

例2,the Mukden Incident。笔者认为译成“九一八事变”优于译成“奉天事变”或“沈阳事变”,因为这种译法保证了事件的唯一性。当然也可以注解的形式补充信息。所以,译者须根据历史事实,挑选出能够最大化确保译文客观历史性和最大接受度的译文。

国别区域知识。国别区域知识是了解相关国家或民族文化、历史等方面信息的重要途径。因为东京审判规定审判语为英语和被告语日语,而日本军国主义的战争罪行又主要发生在东亚,所以要把浩瀚的英文版《庭审》译为汉语,必然要求译者具备国别区域知识。

首先,日本行政区划名称与中美等国家不一样。日本有都、道、府、县;日本的县相当于中国的省和美国的州。城市系统又有市、町(街)、丁目段)、番地(号);农村系统有郡(地区)、町(镇)和村。所以,在翻译时要注意其中的差别,如“Tōkyō-to”Chiba-ken”“Sinminato-Cho”“4-Chome”应分别译为“东京都”“千叶县”“新港町”和“四丁目”。

其次,日本的地区行政机构名称也不同,因此翻译《庭审》时,译者须充分了解这些行政机构和各种称谓的国别区域知识,才能在翻译时心中有数,不出错误。譬如,日本的省相当于中美政府的部,所以陆军省也就相当于陆军部,翻译时切不可把Ministry译成“部”,而要按照日本行政称谓翻译为“省”。

最后,从翻译日本军衔的称谓中,也可以看出掌握国别区域知识的重要性。日本的军衔级别分类与中美有很大不同,特别是英语、汉语里没有像“曹”和“佐”等级别的军衔称谓,翻译时尤其需要注意。

法律专业知识。《庭审》属于法庭语言,对其翻译自然属于法律翻译范畴。法律语言作为独特社会语言变体,与日常用语和文学用语区别较大。在法律翻译中,更要特别注意其精准性、规范性、简明性三条基本原则。

第一,精准性。法律语言要求精准、确切、严谨、无歧义。精准性是法律翻译的灵魂,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如英语中表示“监狱”的jail和prison两词,如果按照关押对象、拘留时间的具体情况来看,jail一般指临时羁押犯罪分子的场所,这些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犯人,或是暂时未能保释的犯人,基本等同于中国的“看守所”;而prison关押的一般都是刑罚很重,即一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的犯人,基本等同于中国的“监狱”。因此,在法律翻译中应精准区分。

第二,规范性。法律翻译规范性的特点要求译者能够精确定位法律术语的特殊含义,准确使用行业术语,减少理解上的偏差。此外,法律翻译不能随意增减字词。譬如,译者应该使用“或者”,而非“或”;使用“应当”,而非“应”;更不能将“第三方”“第三者”和“第三人”混淆。《庭审》中,shall和pursuant to等法律词语,从规范性角度来看,法律英语中应分别译为“应当”和“依照”。

第三,简明性。法律语言有程式化的特点,这决定了其结构的复杂性和用词的专业性。法律翻译的目的是交流,译者在保证语言的精准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还需保证语言简单明了。譬如,“president,excuse,release,dock,proceedings,recess,direct,cross”等英语词汇有很多复杂含义,但在法庭英语中必须分别简明清晰地译为“庭长、离席、退席、被告席、诉讼、休庭、直接询问、交叉询问”等。又如,《庭审》中经常出现的词语“if it please the tribunal”及“if it please your honor”等,要非常简明地译为“庭长阁下”或“法官阁下”。

上述三大素养互相渗透、不可分割、融为一体。译者首先须掌握丰富的社会、历史、文化等跨学科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其次要了解对象国现行法律文件和我国现行主要法规等国别区域知识,否则会言之无物、证之无据。最后要有丰富的英汉法律语言翻译经验和英汉法律语言驾驭能力。从事法律翻译的人士都知道,法律文献翻译除了语言驾驭能力和法律专业知识外,还需要积累丰富的历史文献知识和国别区域知识。法律翻译如此,《庭审》翻译亦如此。

作者:余卫华  寿丁冬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英语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