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湖柳 宋逸香:数字赋能浙江乡村产业振兴
发布时间: 2022- 11- 15|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 浏览:

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围绕数字赋能乡村振兴做出明确部署。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自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提出极具前瞻性的“数字浙江”建设战略部署后,历届浙江省委省政府一以贯之抓落实,浙江在数字经济和政府的数字化转型尤其在乡村产业数字化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典型实践

浙江依托良好的区域优势农业产业集群基础以及大量的数字化服务主体,加快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积极探索数字技术赋能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路径,并在各地已有不少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湖州安吉县运用“产业大脑+超级工厂”模式,全面启动白茶数字化生产管理系统,建设集指挥、调度、服务、展示、信息发布等功能五位一体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中心,确保从茶园生产管理、青叶采摘、加工包装、储运交易等各环节的全程数字化管控,建成“一图一库、一户一码、一园一证”的综合管理体系,打造安吉白茶可视、可控、可追溯的全程全域管理格局。并在原有标准化清洁生产线的基础上扩产能,有效实现降成本。该创新举措采用数字化方式推动整个产业升级,对农产品品牌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有借鉴意义。

杭州临安区通过打造数字乡村平台、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等,降低了乡村重新投资改造的风险,使原产业更具标准化、智能化、管理数字化特点。如山核桃产业将现代化数字管理与传统农业生产结合,开发了产业资源采集、投入品管理、农事管理、产业模型、产业监管、品牌管理、全程追溯等8个应用系统。“农业数字化”“加工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的三产有机融合、适度创新,拓展了生产及营销路径,实现山核桃全产业链数字化。该模式善于运用大数据捕捉农业与电商融合的关键衔接点,通过数字化管理提升人力、物资等的调配有效性,并拓展了深度。

嘉兴平湖市农业经济开发区和企业合作,在数字“大脑”建设中依托智慧农业装备及智慧农业云平台,坚持“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架构“1+1+N”体系。即线下打造1个数字化绿色发展先行区,线上建立1个数字乡村大数据总平台并开发“N”个特色业务子应用平台。与多个大型市场和国内知名生鲜电商渠道结成联盟关系,同时向周边种植户提供全程技术服务。通过打造标准化、规模化、数据化、共享式蔬菜生态工厂示范区以及水稻清洁化生产与综合水价改革示范区,建立长三角农业清洁化生产示范区。该模式提供了清洁化农业生态工厂与电商融合发展的新思路,使农商协同途径实现了多元化。

丽水龙泉市兰巨乡立足山区气候和生态特色,通过太阳能光伏发电、智能温控系统、现代高科技种植为一体的光伏温室大棚技术,在提高植物生长效率、就地消纳光伏发电量、建设全电农业生产链的同时,形成特色化、规模化的观光农业。同时,围绕农业产业与“山、水、景”融为一体的总体布局,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旅游项目,将分散的农业精品园连点成线,编织农旅融合景区带,着力构建“基地+景点+产业”三位一体的农旅融合生态循环新模式,助推农旅融合向更广更深方向发展。该模式对“农业+旅游业”的乡村产业融合有重要参考价值,引发人们对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更深思考。

衢州市余东村依托独特的绘画底蕴,通过数字技术对“画”赋能,打造墙体投影、光影长廊等数字化艺术空间。同时通过建设“农民画全网数据库”、开发“年年有鱼App”等,建立画家、渠道、供应链全终端定制化模式。还通过网络平台和电商直播拓展渠道,实现由传统“卖画”转向数字时代“卖文创、卖版权、卖风景、卖旅游”的跨越式发展,助推文创产业提质增效、乡村产业转型。同时,向高品质农产品生产空间、高活力创新创业空间、高品质居住生活空间、高颜值生态空间的未来社区美好愿景迈进。余东村通过“造产业”实现产业转型的成功探索,为乡村发展特色产业、创新创业提供了参考模板。

现有问题

浙江在推动乡村产业数字化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明显问题需进一步改善。 

一是缺乏多元主体协同的“数字系统”。乡村产业振兴中,在宏观规划、数字化系统设计,到资金筹集、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业务管理应用开发、运维服务等方面,单靠企业或政府部门都难以发挥产业数字化绩效,需要通过政府、企业、农户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和配合,才能形成有效的政企合作与政民互动的协同模式。

二是存在乡村产业升级的“融资约束”。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需要大量资金,但我国长期以来乡村金融供给总量不足,存在信贷相对不足、资金链断裂风险等问题。浙江也同样存在乡村产业发展的金融制约,缺乏支撑乡村产业数字化升级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急需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便利化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三是急需提高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制约乡村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关键问题是缺乏数字化综合型人才。目前村民利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普遍相对薄弱,直接影响其参与使用乡村产业数字化成果的积极性,难以有效发挥产业数字化转型成效。同时,涉农数字产业回报率较低,使得乡村企业在营销、价格等方面难以占据主导地位,也给乡村产业数字化带来不利影响。  

四是存在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数字风险”。乡村产业数字化所需的数据与网络,势必涉及网络安全、网络隐私、数据共享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存在数据产权归属、数据开放与共享、数据主体权责边界细分等相关难题。

对策建议

为加快推动浙江乃至全国乡村产业的数字化,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合作体系。建设大数据中心,推动农业农村基础数据整合共享是乡村产业数字化的必由之路。伴随数字化监测管理平台投入使用,政府部门、企业、农户在供应链和价值链中积极参与,多主体联合互助,实现从数据采集到应用环节的数字化业态覆盖,使产业数字化更加成熟稳定发展。

二是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首先,由政府财政投入资金作为引导,积极实施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支农的使用效率,并设法降低成本。其次,借助“金融+互联”网状模式覆盖来优化资源配置,拓宽社会投融资渠道来增强农村金融的普惠性。最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联合企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等各方协同投入,构建合作共赢的良性运行体系。

三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为提高村民综合素养,形成数字化人才自主操作和运营的高效率产业模式,首先,精准落实涉农从业领头干部的培训,加强实践性领军人才培育。其次,搭建政府、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合作的人才培养体系,对村民进行系统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村民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商贸等活动的数字素养与能力。此外,也可以数字技术应用较好的先进典型为示范,宣传、推广先进又实用的数字技术,激发村民主动学习新技术的积极性。

四是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在数字化程度加深的同时,相关操作风险也会相应增加,并不断产生新的数据信息泄密隐患。为此,首先要健全我国数字经济的法律体系,对数字经济风险进行严格防控,提高风险防控的可预警性并出台形成相应应急措施,形成“有法可依”的相关制度政策。其次,修订现有的农业法律法规,使数字赋能乡村产业发展的每一个参与主体的权利得到保护。 

(本文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浙江数字乡村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模式与机制研究”(22NDJC132YB)阶段性成果)

作者:方湖柳  宋逸香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