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倡议积极开展核安全学术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对引导世界化解当前核安全危机具有重要启示意义。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核安全形势,人类只有构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当前的核安全困境,形成核安全秩序。
首先,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注重安全共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核安全事件的影响超越国界。在互联互通时代,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置身事外”。随着世界历史的发展与交往关系的加强,世界日益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依存性共同体,我们的生存依赖于他者的存在。核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现代社会处于风险包围之中,核军备竞赛、核扩散、核恐怖主义、核泄漏等问题正在威胁人类的价值与尊严,人类应增强共生性关系来应对核安全挑战和维护安全感。共生才能确立自我的本体性安全,共生与安全是我们与他者和谐存在的内外两个方面。核安全命运共同体能够弥合主客二分思维的缺陷,使主体与客体成为主客合一的共生关系。核安全命运共同体认识到当前核安全领域交往关系的异化状态是由人类核实践活动的畸形发展所造成的。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所内含的交往关系,引导主体在复杂的情境下用正确的行动完成善的谋划,既遵循国际经济政治的客观规律,又始终将人当作发展的目的,主体与客体统一于实践之中。核安全命运共同体并不把核实践的对象当作确定性世界,而是从可能性世界来把握核风险的不确定性。核实践的过程就是从可能性到达现实性的过程,因此构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能较好应对核安全风险的不确定性。
其次,核安全命运共同体促进安全共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国际原子能机构为核心,协调、整合全球核安全资源,并利用其专业特长服务各国”。核时代由于人类掌握了巨大的物质力量,人类成了必须同舟共济、和平共处、相互合作的“地球村”公民,不然就难以驾驭具有巨大能量与风险的核力量。国际核安全问题的产生,根源在于狭隘国家中心主义使核技术权利分配不均衡这一结构性矛盾激化,致使主体难以抵制巨大核物质力量的负面影响而沦入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在国际社会中,国家除了追求行为利益的最大化,在政治外交、军事安全与文化交流上还存在其他利益关系。如果主体以国家中心主义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那么其他方面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最终难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秉持正确的义利观,能够超越狭隘的国家中心主义。核安全命运共同体强调个体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协调兼顾,强调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基本的价值视角共享互惠性的核安全。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把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与美好生活当作自身的发展目标,纵使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核安全局势下,它也主张自觉担当人类责任,为核时代人类共享核安全提供价值指引。
最后,核安全命运共同体主张安全共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尊重各国主权的前提下,所有国家都要参与到核安全事务中来,以开放包容的精神,努力打造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核安全命运共同体不是抽象的概念,它是在实践中不断生成的开放性体系。核安全命运共同体强调实践主体的平等互惠和平等权利,用平等开放的方式构建人类的核安全共识。因此,安全共建就是通过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协商整合形成安全伦理共识与规范。在共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各国建立良好的协商机制,这就为核安全伦理的共识奠定了基础。一方面,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理念虽然由我国首先倡议提出,但中国并不是构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的主导者,而是积极的参与者、推动者、贡献者。构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绝不是以一个中心代替另一个中心的新的核秩序,而是多个中心点联结成的交互性关系。另一方面,安全共建是去强制化的过程。它反对用强力来贯彻意志,主张在不同的价值体系与文化传统之间实现奠基于对话的话语平等与协商。构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需要主体间的平等的交互性关系,需要通过安全共建来构建主体间的关系,这样就可以减少主体间的意志冲突,减少诱发核安全问题的可能性。
国际核安全问题本质上表征了国家之间交往关系的内在痼疾以及狭隘国家中心主义的弊端。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意涵着主体与客体二元对立思维的消解,它是建立在对话和协商基础上的依存性共同体、互惠性共同体与交互性共同体的统一。核安全命运共同体以对话和协商的正确义利观化解利益纠纷,能够超越狭隘的国家中心主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发展核能是各国自主选择,确保核安全是各国应尽之责。核安全是世界人民的普遍愿景,也是拥核国家的责任所在。有核国家应该带头建设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打造共生共享共建的核安全秩序,积极有效地防范核安全风险。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核安全命运共同体’视角的核伦理研究”(19BZX108)阶段性成果)
作者:刘利乐 杨梦捷 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