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综述
编辑:admin 时间:2007-2-13 15:18:00
4月11—12日,由省委宣传部、省“平安办”、省社科联联合举办的“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在杭州召开。省委书记习近平写来贺信,指出一定要深刻理解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以建设“平安浙江”为载体,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浙江特点的和谐社会,努力在这方面走在前列。他希望理论界总结实践,深入研究,努力使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更加完备,使我省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更加富有成效。省政法委副书记、省“平安办”主任夏阿国代表主办单位致词并作主题发言。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敏尔出席会议。他认为这个研讨会开得很及时,为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支持。他要求理论工作者在搞清楚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体制改革、建设“平安浙江”、推进文化大省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实践深入开展研究,并加强对研究成果的宣传,加强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现将大会发言和书面发言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指导和途径、机制
长期以来,人们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片面理解为“斗争哲学”,忽视了马克思的和谐社会思想的丰富内涵。在马克思看来, (1)社会基本矛盾各方面之间的相互适应是社会和谐的根本原因,走向并达到和谐状态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社会冲突和矛盾斗争只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手段和环节。(2)社会和谐以承认社会差别为前提,没有差别和矛盾的所谓绝对和谐是不现实的。(3)社会和谐是人类通过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积极调整和变革社会的发展过程和结果,离不开人的自觉能动性。(4)追求社会和谐是人的主体能动性的最高表现方式。社会有机体理论及其方法,是马克思和谐社会思想的理论基础;人的需要和社会生产的全面性,是其和谐社会思想的实践基础;对工业文明的批判,使和谐社会成为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理想追求;寻求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和谐社会思想的最高价值目标。深入发掘和阐扬马克思的和谐社会思想,可为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指导。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它是经过长期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主题的进一步破解,表明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它是党对科学发展观进行探索的重大创新,也是执政理念的重大创新,表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和境界。加快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途径,但要彻底转变以GDP增长为主要目标的经济发展模式,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和首要任务;通过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积极实施社会保障等措施,缩小社会成员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实现利益整合,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和根本途径;扩大民众知情权,开拓多种渠道表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坚持执政为民,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着力解决执政党内部存在的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化解不良情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层要求和有效途径。
构建和谐社会的机制,从主体培育方面看,要建立人的社会化机制,主要是重视人的权利要求,尤其要用制度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要求,实现人在社会中的有序流动,编织完善的社会保障网络;从资源配置方面看,通过建立科学的社会激励机制,在合理的社会差别的基础上,激发社会活力,把权利和机会尽可能公平地分配给所有社会成员;从社会管理方面看,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将“和谐社会”作为干部和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促使社会管理者自觉按照“和谐”要求规范行为;从社会公平方面看,通过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整合平衡机制、利益救济机制,真正实现各阶层和群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构建和谐社会所面临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我国建设和谐社会主要面临六方面问题: (1)农村人均GNP低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制约因素; ( 2)农民劳动力的文化状况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竞争领域障碍;(3)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与技术水平差距是建设和谐社会重大障碍; (4)城市化步履艰难使得建设和谐社会任务艰巨; (5)农村现代化缺乏知识精英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动力障碍; (6)巩固与普及义务教育的现状预示和谐社会的建设任重道远。
根据拉美国家的教训,构建和谐社会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在经济发展中要防止重增长轻分配,确立按劳动等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的原则,强化再分配,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以共同富裕为目标。(2)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任务,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切实减轻农民负担。(3)关注弱势群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工作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4)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我国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矛盾,根据利益分析,集中表现为人民内部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占据主要地位的,一是劳资矛盾呈上升趋势,二是各阶层之间的矛盾逐年攀升,三是干群矛盾具有一定普遍性。根据结构分析,最突出的是在国民经济总体快速增长的背景下贫富差距的扩大,主要表现为城乡、地区差距的拉大和城镇低收入户的增长。根据类别分析,矛盾主要表现为“三农”问题、社会差别问题、地区差别问题、就业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要妥善解决这些矛盾,需要通过道德信仰的情感调节、法律制度的理性规范和其他行为规则的配合约束,同时建立防范、疏导、控制的矛盾协调运行机制。社会不和谐的根源在于在人与自然之间强调人的利益,在人与人之间强调强势主体利益,在当代人与后代之间强调当代人利益,并因此导致强势主体对弱势群体和其他弱要素的产权侵犯。从基尼系数、环境可持续系数等指标分析,我国社会的不和谐呈发展和加速态势。这种状况已从多方面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并潜伏着产生社会冲突的危险。但通过切实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与相关的产权制度改革,可以使社会整体的理性状况得到改善,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和谐社会的核心是利益的和谐。只有创建出一套能够保证经济资源高效利用,社会财富不断增长,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合理分配的经济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和谐社会才有坚实的基础。历史经验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都证明,市场经济对实现社会和谐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市场体制不仅能创造出巨大的物质利益,而且本身就是一种在通常情况下最能为各方所接受的利益协调机制。社会成员在市场体制中通过自主交往实现的利益均衡具有基础性作用。不能不加分析地把当前我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不和谐现象归咎于市场经济,更不能因此而否定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优越性。恰恰相反,现在的种种不和谐现象,是因为改革不到位、市场秩序未确立和经济、政治体制不健全而造成的。必须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背景,寻求在市场条件下实现利益和谐的有效途径。但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市场经济与社会和谐的实现也存在不相匹配甚至相矛盾的一面。因此,在现代社会中,离开市场经济难以实现利益和谐,但仅仅通过市场经济也难以充分实现利益和谐。市场经济是自由选择、平等竞争的经济。公平竞争能带来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带来全社会财富的增长和福利水平的提高。恶性竞争、畸形竞争则会加剧社会矛盾,使社会陷入动荡、混乱乃至对抗。能否通过有效的制度约束,保证公平竞争,实现竞争和谐,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竞争和谐的实现,从根本上说,有赖于三大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一是产权保护机制,二是公平交易机制,三是利益协调机制。作为制度供给主体,政府在实现竞争和谐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政府的责任一方面是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另一方面则是充分发挥作为全社会利益总代表的职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职能转换取得很大进展,但这一转换还未到位,政府行为与和谐社会的要求尚有很大距离。这突出表现为两大错位:一是角色错位,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二是调控方向错位,对市场运行本应“顺市场”调节,却往往变为“逆市场”调节,扭曲资源配置格局;对于利益关系本应“逆市场”调节,则往往变为“顺市场”调节,拉大利益差距。这是特别需要加以重视和纠正的。总之,不能把和谐社会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以为讲和谐是对市场经济的纠偏。只有把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两个“车轮”,辅之以思想教育、文化建设等措施,才能顺利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真正做到国泰民安。
四、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和谐的基本要义是社会的公正公平。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是建立和谐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的基础,是和谐社会制度文明的基本特质,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有序发展的基本保障。在社会转型时期,只有坚持社会正义原则,才能对社会的有限资源和权利义务进行有效而合理的配置和安排,才能建立公正合理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社会正义主要体现在社会制度安排和经济活动中。我们不仅要追求再分配意义上的社会公正,而且要追求机会均等意义上的社会公正和人人能享有基本经济社会权利意义上的公正,保证市场经济发展的成果能够为社会所有成员分享,为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人们在利益关系上的和谐创造条件。当前须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
(1)尊重和维护产权,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自由和平等权利; (2)建立公正的市场竞争规则和秩序,加速市场化进程; (3)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对政府权力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 (4)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公正公平的达成离不开政治权力的支撑,因此政治权力的有效发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解决分配不公、缩小贫富差距和化解社会矛盾,都离不开政治权力的介入。建设和谐国家的关键是加强权力制度建设,重点是加强权力控制制度建设。政治稳定和政治参与在现代政治发展进程中构成一对矛盾。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进程的加快,社会各阶层的政治参与活动呈扩大态势,客观上对政治稳定构成一定压力。在社会优势阶层中,私营企业主阶层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可能性及其后果值得关注;当前民间商会政治参与的特点是非政治化和低制度化,它有助于形成民营企业家群体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局面;基础阶层的政治参与受到利益表达机制缺陷的困扰;尚处在发展中的社会中间阶层的参与表现为分散性、个体性,不利于提高其政治参与的水平。社会各阶层政治参与的扩大是政治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但政治系统稳定的目标也须得到兼顾。因此,必须重视改善政治参与条件,努力把各阶层的利益表达活动纳入制度化轨道,争取实现改革、发展与稳定的有机统一。
我国农村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为了解决妨碍农村社会和谐的一系列问题,需要进行乡镇体制改革。改革的关键是突破现行乡镇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破解乡镇政府职、权、责不统一的“半官僚制”。必须立足于当前农村社会服务、国家行政管理和社会控制等功能要求以及农村社会的基本情势,进行制度创新和结构性调整。根据功能决定结构设置,结构,设置须适应现实环境的需求,可实行重镇改市、乡(镇)作为派出机构、村民自治的改革思路。实现司法公正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和谐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的价值趋向是公平、正义、人权。社会和谐的建构,必须依赖人们对法律和正义的信仰。司法公正能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公民理解法律规则,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为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实现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是树立权利本位与法律至上的现代司法观念,基础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关键是实行司法体制改革,保证是完善司法监督。信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目前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信任危机,正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和破坏社会和谐的最大危害。中国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构建和谐社会秩序;而持久的和谐社会的秩序,只有在社会成员存在稳定的相互信任关系的情况下才能实现。构建信任社会应成为中国社会的当务之急。在构建信任社会中,政府信任问题尤为关键,因为它是整个信任关系建设的基石,也是社会信任关系的标杆。目前,政府信任缺失问题已严重阻碍了社会和谐的进程。重视并改善政府信任,对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并顺利迈入和谐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为此应该: (1)弘扬社会契约精神,降低委托代理成本; (2)建立重复博弈机制,缩小以至消除寻租空间; ( 3)积极实现职能转变,切实推行服务行政;(4)扮演恰当政府角色,协调处理角色冲突; (5)畅通信息流通渠道,推行政务公开; (6)改变公众信任模式,提高公众普适信任。
五、统筹发展,妥善解决城市化进程中有碍于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城乡之间的明显差距是一种社会公平的缺失。二元社会经济体制是造成城乡差距的根本原因。二元体制导致城市化进程滞后,使大量人口滞留在农村;二元体制导致了资源配置的城市偏向。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缩小城乡差距。这就要求在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统筹考虑城市与农村的发展要求,逐步纠正由二元体制所造成的城乡不平等关系。
我国农业人口的非农化与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呈现为两个分裂的过程,大量非农化人口难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而以流动人口的形式存在。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面临的主要制度性障碍。在暂时还无法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下,应尽快建立起针对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一定衔接,为非农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提供制度通道,推动城乡和谐发展。
大批农民向市民转化,将促进我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重大转型。但如处理不好,也可能引发激烈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对构建和谐社会形成挑战。近年来,外来民工在被城市经济领域普遍接纳的同时,在城市的非经济性社会生活领域却遭到广泛的排斥。这种对外来民工“经济性接纳”和“社会性排斥”的矛盾,极大地阻碍了城市化的进程。城市内部形成的“新的二元社会结构”,是阻碍城市和谐社会构建的主要制度因素。因此,推动城乡一体化改革,赋予农民真正的国民待遇,是促使进城农民融入城镇社会,实现与原市民和谐相处的制度保障。同时,问卷调查表明,城市居民主要通过报纸和电视新闻等媒体了解农民工,新闻媒体对城市居民的态度具有重要影响,媒体引导城市居民正确认识和对待农民工任重道远。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民营企业不断壮大,不仅在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而且也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力量。目前,在民营企业就业的人口已达上千万之多,其劳资关系是否稳定协调,不仅关系到企业发展,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对民营企业员工的抽样调查表明,浙江民营企业的劳资关系基本是和谐的,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实际工资偏低,劳动时间过长,生产安全较差,社会保障不全,劳动合同混乱,工会作用缺位等。这些问题折射出的,是业主经营理念滞后,员工政治法律素养欠缺和政府公正管理不足等深层问题。必须通过打造均衡力量结构,加强业主组织建设,政府依法规范业主行为,将高流动群体纳入社会保障法规体系和推广新型劳资关系微观模式等,构建新型劳资关系,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
六、我省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思路
建设“平安浙江”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取向是一致的。平安是和谐的前提,和谐是平安的深化,是内在的、持续的平安。从总体上说,“平安浙江”建设还是以治标为主,从治理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着手。而构建和谐社会则是标本兼治,主要是从体制、机制上去创新和调理。
我省当前存在的主要不和谐因素和问题,一是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贫富差距加大,潜伏着的社会对抗因素增长;二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既影响经济发展后劲,又造成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不协调;三是随着利益格局调整的加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影响着社会稳定;四是社会治安形势还比较严峻,影响部分群众的安全感;五是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公共安全防范机制也不够完善;六是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完善,社会管理能力还比较弱。当前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一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二是注重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全力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四是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同时还必须处理好四种关系:一是加快经济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二是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关系,三是构建和谐社会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关系,四是和谐社会的目标与过程的关系。
我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广大农村地区。有必要加强有关和谐社会的理论研究,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评价体系。同时,要分析韩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人均GDP3000美元后农村社会发展的一般经验与教训,回答什么是和谐社会,农村地区怎样建设和谐社会以及如何提高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能力等问题,为全省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七、构建和谐社会的传统文化借鉴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具有源远流长、相当丰富的关于“和合”、“和谐”的思想资源,可资借鉴利用。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其伦理道德的基本理念就是强调天人合一、天人合德、“和为贵”。儒家把仁与礼作为构建社会和谐的两大纲领,提出了一系列处理人际关系的道德规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终极目的,正是要实现社会和谐。“中和”是儒家社会和谐思想的核心,他们把中和视为宇宙自然和人类社会的根本法则,看作人类社会根本的治理之道和实现社会稳定的根本统治术。在儒家的社会和谐理论中,还内在地包含了实现社会和谐秩序的三大重要原则,即养、均、齐。所谓养就是“养民”,即首先必须使广大百姓能很好地生存;所谓均,即要实现社会稳定,人际关系的和谐,生活的有序,必须高度重视均衡;所谓齐就是把齐家作为治国的首要基础性环节,因为家庭和谐稳定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儒家以“仁”为核心的道德精神,以“天下为公”、“政通人和”为治国目标的政治哲学,以“和为贵”为最高价值理念的和谐社会理想,在中国历史上产生过深远影响。在中国古代思想流派中影响很大的墨、道两家,也以追求社会和谐为最高政治理想。因此可以说,“和合”文化是中国古代和谐社会理想的智慧之根。当然我们也要看到,传统和谐社会的理想具有浪漫色彩,同时因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终究是空中楼阁。
作者:尹之
来源:《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