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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研究》
编辑:admin 时间:2007-3-28 10:53:00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研究》,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利兆承担的省社科联课题研究成果,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7月出版。
  该书是近年来我国大陆司法机关唯一一部专门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著作,它勾勒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发展的历史全貌,比较了“两岸四地”中国各区域在治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的经验成就,阐述了全新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内容体系,提出了我国大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发展完善的对策建议。作者除了运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实证研究等常规方法之外,还充分运用了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研究方法,借鉴吸收了“文化冲突理论”、“社会紧张理论”、“社会生态学”、“亚文化理论”等犯罪学理论视角以及法律功能主义、法律控制理论等法社会学方法,用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根源与演变机理,并提出宏观与中观、微观相结合的、有针对性的犯罪治理策略。
  该书提出的主要观点和对策建议有:
  1、基础观点:刑事政策不仅对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对实际工作有着权威的直接指导作用,历来受到各国关注。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是刑事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刑事政策“试验田”的基础作用,堪称引领刑事政策发展的先驱者。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以未成年人为本位,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只不过是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初层目的,而非最终目标;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个体和群体的未成年人实现正常的社会化与再社会化,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进而降低整个社会的犯罪发生几率。这对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全与进步而言,都具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2、具体观点与对策建议:
  ①科学界定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内涵及其与刑事政策大概念之间的关系,明确了未成年人刑事政策的主体、对象、内容等问题。普通的刑事政策多指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行刑政策,但该书特别提出,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除了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政策外,还包含专门的刑事矫正政策和刑事社会政策。基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以及其身心发育不成熟等特点,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一般与成年人是不一样的,未成年人犯罪之后一般不轻易判处刑罚,而多强调进行非刑罚的教育矫正政策,所以行刑政策不应包含在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中。强调因材施教以实现“浪子回头”的矫正政策和注重从根本上改善未成年人生存发展环境的社会政策,才应当是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核心内容。
  ②在比较分析西方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后,对我国目前的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实践和刑事政策进行了客观合理的评价,包括正确认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历史渊源、历史功绩,其在当今世界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政策格局中的地位和积极影响,以及目前存在的矛盾和困惑,需要重点解决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价值模糊、地位附属、规范缺位、目标和实践脱节等问题。
  ③正确理解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政策完善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取向问题,合理地把握未成年人刑事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人道原则、法治原则和公正原则。作者在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政策进行科学、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成年人刑事立法政策完善的思路,建议合理界定未成年人犯罪圈的最佳范围,突出未成年人刑事立法在价值取向和法律渊源上的独立性,实现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体系的完整性,建议制定独立的未成年人刑法、诉讼程序法、矫正法等。
  ④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模式现代化的语境下,审视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司法职业的素质养成问题,从实践主体层面上深入探讨了未成年人刑事政策落实的制约因素,呼吁实现未成年人案件司法职业人员的独立化、专业化———这种司法职业的培养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落实,具有特殊的意义。同时建议在未成年人司法过程中,要以“社会调查”和“心理治疗和教育”为载体,以“宽容”为核心理念,建立人文主义的案件处理模式。
  ⑤在探讨和分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矫正政策上,提出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矫正政策的基本原则,厘清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矫正政策与其他刑事政策的关系,对未成年人非刑罚矫正措施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完善路径,在缓刑、非刑罚处理、社区矫正、心理测试、恢复性司法与刑事和解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并提出了建设性的观点。
  ⑥在分析和探讨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社会政策中,运用了社会学、人类学的分析方法和实证的分析方法,从社会发展与社会控制的角度来探索制定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社会政策,并提出通过完善保障未成年人生存的早期福利制度、优化未成年人的发展环境(包括改革教育模式、媒体分级、帮派治理等)、改善归正未成年人的再社会化条件等,直接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同时通过调整国家区域经济、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例失衡、治理城市“贫民窟”等,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根源,间接地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
  该书科学地界定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内容体系,实现了对传统上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等同于“缩小了的成年人犯罪普通刑事政策”的旧式思维的超越,完成了对包括矫正政策与社会政策在内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体系的重新定义。该书准确地评价了我国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地位与缺憾,特别是明确指出我国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存在的根本问题,是其价值观上的依附性、规范渊源上的非独立性和执行机制上的虚置性,需要从根本上颠覆旧式思维,实现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独立发展。该书还深入地阐述了矫正政策和社会政策在整个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中的重要性,对这两个最贴近未成年人特点、最反映未成年人需要的核心政策因子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符合中国国情实际的未成年人矫正方略,以及改善未成年人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的对策建议。
  该书对现有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成果予以了整合,阐述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与价值取向,提出了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独立的刑事政策体系的基本思路,并对其配套改革问题进行了理论论证,提出了对策建议,从而在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系统化、专门化、个性化探讨上填补了空缺,有利于厘清当前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策略的认识问题上存在的一些错误和混乱,有利于启发理论界和司法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治理问题的进一步思考。书中所涉及的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改革与完善的具体建议,将在以下方面与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实践发生互动,产生积极的实践意义和社会影响:①有助于从社会结构变迁的角度深刻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特征、演变趋势和规律,为寻求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良策奠定认识基础;②有助于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情况下促进未成年人立法、司法、矫正与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全面进步;③有利于吸收借鉴世界各国和我国台、港、澳地区在治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积累的经验,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少走弯路,多收效果。
   (刘东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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